醴陵市局:积极落实省域土地督察整改工作
时间:2016-11-22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省域督察的工作要求,醴陵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及违法用地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部署。市国土部门严格按照“分类整改,属地负责,查补结合”的工作原则,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提升土地利用水平。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土地组织领导。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的要求上来,局主要负责人是土地管理利用与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督察局要求,亲自抓,负总责。各下属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作为各项土地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走在土地工作最前线,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改进存在的问题不足。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继续推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严格执行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 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全面、深入开展损毁土地复垦工作,继续加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抓牢、抓实各个项目的验收,完成指标确认。
三是专项考核,提高存量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内涵挖潜,节约集约”的要求,清理利用好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尽的土地,逐步实现资源减量化、再利用。严格依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处理好闲置土地。根据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已依法设立抵押权和司法保全的这三种不同土地闲置情况,依法依规采取不同处置方式。并根据上级要求,将去存量土地专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开展专项工作考核。
四是查防并举,加强违法用地执法监察。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强力推进对违法用地的立案、查处、结案及复耕、复垦的验收工作,主动整改,将违法用地比例和数量严格控制在问责线以下,确保“零约谈、零问责”。进一步加强镇级国土资源中心所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动态巡查机制,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切实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截至目前,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方面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违法用地方面履职到位率100%,整改到位率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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