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局: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时间:2016-05-29
5月27日,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炎陵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告》炎政告(2016)9号,国土资源中心所(站)积极配合,迅速行动,在全县所有乡镇进行了张贴与宣传,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进入实施阶段。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旨在减少办证环节,提高便民服务,并最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的“四统一”。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可规范和整合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共享和利用不动产登记信息,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2015年11月份,炎陵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就已全面启动,原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逐步整合到国土部门,正式组建了炎陵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定了炎陵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落实。
目前,炎陵县国土局已按标准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的建设,完成了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不动产登记数据平台的搭建,并整合了房产、林业等原有登记数据,落实了登记人员的岗位职责及权限等系列工作。炎陵县将于6月13日开始停止办理土地、房产、林业等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业务系统对接调试、人员上岗测试等工作,首批不动产权证书预计6月28日颁出。(炎陵县局 张志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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