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局:实施“五统一” 推进土地储备
时间:2016-04-14
近年来,醴陵市大力推进土地储备工作,积极实施“五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有效规范了土地市场。
一是统一规划,提前布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抓好入库环节,认真研究每一宗收储地块,确保把有限资金投入到具有高增长、高附加、高回报市场价值的地块,为入库增值打下良好基础。现有储备土地存量达5885.22亩。2016年,拟储备土地5宗,面积662.16亩。
二是统一征收,健全机制。坚持“一个口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原则,由国土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统一征收,连片开发,集约利用,配套建设等工作。推行“属地管理”,征拆腾地工作由所在办事处牵头负责,市重点办、市土地储备中心、办事处共同签署包干协议,组建相应的专业工作队伍,严格规定工作完成时间,严格按进度拨付工作经费。
三是统一开发,提升价值。近年来,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旧城改造等需调整使用的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先储备后供应,统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库。同时,积极协调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好各项目的征地拆迁及腾地清表工作,共腾地清表近2900亩。
四是统一管理,严格问责。建立以地块为载体的封闭式管理制度,并通过土地抵押,对每一笔借款都落到相应的储备项目。做到专款专用,所有贷款资金都用于土地收购储备。对银行贷款,力求做到即借即用,到期即还,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对拆迁补偿费用,按合同约定、根据工作进度按时拨付;对挪用征地资金,不能及时腾地的项目,采取“一把手”问责制,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另外,加强储备土地的现状调查工作和储备土地动态监督工作,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对储备土地进行动态监督,防止储备土地被非法占用。
五是统一出让,坚持净地。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合理控制土地供应时序、结构和规模,经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后,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统一依法出让。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具体是从“被拆迁房屋是否倒地”和“清表和围墙工程是否到位”来衡量是否净地。(醴陵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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