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局:加强土地开发利用 促推小城镇建设
时间:2016-03-24
近年来,为全面推进小城镇建设,醴陵市大力加强土地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了小城镇功能配套,增强了小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
一是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订下发了《醴陵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以及进度安排,并以此为契机,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基本上保障了城市建设和重点集镇建设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配套要求,为其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切实解决了项目落地的主要“瓶颈”。同时,考虑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较多集体土地被征收或纳入建设规划、村民基本生产生活与新型城镇化对用地的特殊需求,由市国土资源局起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醴陵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征地拆迁预留地管理办法》。
二是立足实际,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围绕推进全市新型城镇化、工业化,科学制定用地发展规划,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向陶瓷、花炮、汽车零配件、轨道交通装备、玻璃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倾斜。积极向省、市国土资源部门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积极申报集体建设用地等途径拓宽用地指标来源渠道,为新型城镇化、工业强市提供充裕的发展空间。代市政府起草并向株洲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专题汇报,争取政策倾斜,保障合理用地。
三是加大投入,借力土地整治补充后备资源。通过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安排城乡用地,对原来分散、零乱、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村落,进行集中改造。近年来,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整理项目,引资达3500多万元,整理土地1.5万亩,新增耕地676亩,保障了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破解了用地指标供需不足的难题。同时,通过大量项目资金投入,既提高了耕地质量,又增加了农民收入,确保了农民的权益。
四是优化格局,全面落实城镇统筹开发建设。保障城镇化建设合理用地。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推进城市立体开发,建设节地型城镇。积极探索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新模式,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强城镇建设用地调控。统筹增量和存量,科学制订和实施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强化土地储备和供应的调控作用,进一步增强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利用,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醴陵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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