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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局:三个加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5-11-12

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该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局属各部门、各单位狠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到人。与各股室(队、所、中心)和中心所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预防治理腐败

建立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全局的总体工作目标。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初步形成了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制度体系。一是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转让的规定,全面实行“招拍挂”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和职责。三是严格执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实行阳光操作,从源头上防止了腐败。四是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的程序,实行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制度,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接受广大职工和群众的监督。

加强监督约束,搞好廉洁自律

  通过建立完善干部管理教育机制,狠抓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和学习培训,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监督和管理,教育干部职工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依法办事、正确用权,廉洁从政,坚决克服“三难”(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杜绝索、拿、卡、要等问题。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方面的有关规定。通过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一律通过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株洲县局邹国仁 黎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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