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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4
石峰分局始终把耕地保护工作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振兴全区经济的基础工作来抓。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同时,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得到落实。
严格执行《石峰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并将该办法作为辖区内各办事处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根据年初市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指标,将全区620公顷耕地,3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解到办事处,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办事处、村、组也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使“五级五长”制度落到实处。(石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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