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局:顺势而为抓落实,打非治违有新亮点
时间:2015-01-09
2014年以来,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茶陵县进一步加强了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重拳打击,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促进全县矿产开发利用秩序的整顿和规范。
一是组织更加有力。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江小忠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伟文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具体牵头负责全县打非治违工作,进而整合出一支由相关乡镇、公安、城管、国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执法队伍。茶陵县局从各股室(部门)抽调20余人成立了一支执法监察应急队,不断壮大执法力量,有效解决了国土资源部门执法手段单一、偏软的问题。
二是制度更加完善。按照省市“打非”工作部署,该局报请县委、县政府下发了《茶陵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工作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该局进一步完善了《茶陵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和《动态巡查监管考核机制》。同时,坚持日常管理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把巡查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三是责任更加明确。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每个县级领导负责联系一个乡镇作为“打非”工作联系点。各乡镇(办事处)都成立了由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班子,明确了专抓领导,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门队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职能分工将“打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
四是成效更加显著。该局在认真总结过去“打非”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公安继续采取“关门”、“关人”等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实行取缔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行立案调查。2014年,该局共组织开展土地集中整治行动84次,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3.1万平方米;组织矿山巡查80次,烧毁厂棚60个,捣毁机械设备30多套,疏散非法开采人员200余名。截至目前,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42起,结案39起,收缴罚没款152万元,有力打击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茶陵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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