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夯实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妥善解决当前存在的采矿权过期问题,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工作,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醴陵市正在对过期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
以2013年12月31日为清理基准日,醴陵市过期的采矿权共43家,其中市本级发证矿山40家,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发证矿山3家,计划分三批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
目前,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已对43个过期采矿权下达了限期办理告知书,并认真填写了调查表和审查表,对过期采矿权进行了逐一核实,根据不同原因的过期情况对过期采矿权进行分类处理。现已完成了对醴陵市新大塘机砖厂等11家过期矿山企业的注销决定,正准备公告。
下阶段,将完成对大林采石场等14个第二批拟清理的过期采矿权的注销工作。
(醴陵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