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局:炎陵县规范村民建房见成效
时间:2014-01-06
今年,炎陵县出台了规范村民建房文件,即《炎陵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炎陵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从规划、审批、建设、责任追究等方面对全县农村村民建房进行了规范和要求,明确了乡镇为责任主体。6月初,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立了村民建房“节约用地原则、相对集中原则、依据规划原则、依法审批原则、安全环保原则”五个原则,建立了“村、乡镇、县”三级巡查机制,落实了各乡镇和部门的相应职责,为规范管理村民建房提供了有力保障。《办法》实施以来,已按规定批准村民建房865户,总面积
(炎陵县局 潘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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