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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局:春风化雨 润泽邻里和睦一家亲

  时间:2013-12-30

       201312月,一封来自广州军区某部的信函摆到了株洲县局局长的办公桌上。

来函反映:该部现役军人肖某,株洲县砖桥乡铁沙村保堂组人,其父母于1984年在原籍居住地建有房屋一栋,2008年因冰灾垮塌,被邻村村民刘某(太湖乡满堂村新堂组人)开辟为菜园。两年前,肖家准备在原宅基地重建房屋,但刘某以该宅基地土地权属原本归太湖乡满堂村新堂组拥有为由不予归还。为此,双方曾多次发生口角,甚至拳脚相向。当地政府、双方村组多次调解无效,权属之争终未停息。

信函内容引起了彭飞雁局长的高度重视,当即指示由县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长唐秋林牵头,由局政策法规股(信访室)、执法大队及淦田、朱亭两个中心所的工作人员组成权属协调组,会同当地乡、镇政府、村组干部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据走访调查和查阅相关地籍资料得知,该宅基地权属原属太湖乡满堂村新堂组,1984年肖家父母建房时与新堂组组民有过协商,就占用的宅基地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1988年全国土地详查时将该部分土地权属划归到砖桥乡铁沙村,且在19898月,该栋房屋已获取土地使用权证。

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依照法律的原则,权属协调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双方沟通协调,提出妥善处理意见:肖家原属住宅地权属归砖桥乡铁沙村拥有,若再行重建,必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后才能动工。鉴于肖家原宅基地旁边的一块旱土,并非砖桥乡铁沙村红线范围内,理应交还太湖乡满堂村。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双边村、组均予以认可,双方当事人重新握手言好,一场纠结多年的土地权属争端终于得以圆化解,也使身在军营的肖某能安心服役。

                      

 (株洲县局  周石光  喻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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