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局:严格保护耕地 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
时间:2013-10-31
近年来,株洲县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加强土地供应工作,落实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全县
一是严格预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建设用地初审过程中,严格以国家、省、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有关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以三个“一律”从严控制用地面积,坚决杜绝乱占耕地现象: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予预审和报批;凡能够不占耕地的,一律不占用耕地;对确需占用耕地的,一律按照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进行管理,坚持做到“先补后占”。
二是严厉执法,落实土地监管责任。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创新执法中队和中心所合署办公模式,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属地管理、分级管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快速反应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强力控规拆违,严禁用地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圈占土地。今年势头强劲,已开展动态巡查616次,发现、制止违法行为442起,立案查处违法用地6宗,拆除违法建筑58处、面积8235.8平米。移送公安机关4起,移送拆违大队17起,立案查处率、结案率均达100%,有力震慑了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三是严守占补平衡,实施开发复垦整理。随着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耕地保护责任日益繁重。本着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以及“占一补一”的原则,株洲县积极做好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对确需占用耕地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征收耕地开垦费,力争把全县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做实、做好、做优。去年全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株洲县局 邹国仁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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