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局:国土资源部整理中心刘新卫副处长到茶陵县指导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时间:2013-05-10
督查考核的标准包括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株洲市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株洲市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和质量,具体按国家的要求执行。
2012年度,该县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圆满完成了耕地保护工作,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省督查考核组通过外业核查、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对该县2012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该县今后要继续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强化管理,完善保护措施及奖惩制度,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问责制度,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县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茶陵县局 钟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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