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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局:开展村民建房 地质灾害评估试点工作

  时间:2013-05-10

  “处在易受泥石流和山洪侵害的沟谷口、地势低洼处和对着山湾冲沟以及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不能选择建房。岩层顺坡、岩性风化严重、残坡积土层较厚的严禁开挖切坡,必须重新选址......”。近日,炎陵县国土资源局出台《炎陵县村民建房地质灾害简要评估试点工作方案》,开展村民建房地质灾害评估试点工作。 

    炎陵县地处山区,地质环境条件脆弱,全县已发现滑坡、崩塌、岩溶塌陷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200余处,是全省地质灾害多发县和易发县。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要求建房的农户越来越多,由于资源有限,村民建房大多选址荒山、荒坡或者是傍山切坡建房,容易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炎陵县国土资源局切实加强农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开展村民建房地质灾害评估试点。试点村的村民在建房前,由村民或村委会向国土资源中心所提出进行地质灾害简要评估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委派有资质的地质技术单位对农民申请建房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出具能否建房意见。建房村民无需交纳评估技术服务费用。 

   目前,试点区域为鹿原镇西塘村、南冲村,沔渡镇苏州村,石洲乡青石村。在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广,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村民建房简要评估工作制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炎陵县局 潘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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