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土资源报】两部联合召开现场会:加快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
时间:2017-05-22
据悉,2015年1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即2018年底)基本完成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目前,全国农垦国有土地登记发证率总体偏低,全国5.49亿亩农垦土地,已登记发证1.73亿亩,发证率仅为31.5%,在未登记发证土地中有3100万亩存在权属争议。
针对农垦国有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现状,王广华指出,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维护农垦合法土地权益,盘活土地资产,支持农垦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农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的迫切需要,是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他表示,国土资源部坚决落实中央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要求,创新土地管理方式,加快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积极支持和服务农垦改革发展。
会议就加快推进全国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明确了部署性要求。王广华在讲话中强调,各地要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的原则,把握重点,统筹推进,确保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农垦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一是加快权籍调查,重点调查国有农场依法使用土地的权属、用途、界址、面积等,原则上要划清国有农场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界限,分宗调查。二是依法办理登记。对权籍调查成果通过审核的国有农场使用的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登记为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对国有农场依法使用的建设用地,具备条件的按照房地一体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三是加强纠纷调处。各地要建立由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和农垦部门参加的农垦国有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权属争议,建立统计台账,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让互利”的原则,尽快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四是规范登记成果,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整理归档和建库上网,实现登记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并按照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管辖做好资料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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