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进行时】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督察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
时间:2015-10-26
10月19日—26日,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对湖南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督察组先后深入郴州、衡阳、株洲、长沙、娄底、岳阳6地进行督察,并听取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情况汇报。在详细了解湖南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情况后,督察组认为,湖南的工作统筹谋划基础扎实,但还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对市县工作督导,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做到职责明确、机构健全、上下衔接,并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落到实处。
在全省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会上,省国土资源厅专题汇报了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展情况。我省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已经到位,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增设不动产登记处(对外称不动产登记局),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已正式成立;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全面铺开,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县两级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同步推进,并将在今年11月底基本完成。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抓好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督察督办,要求市县10月底前完成职责机构整合任务的20%,11月底前完成职责机构整合任务的90%,少数特别困难的县市区在12月完成,并按照“建强机构、配齐人员、保障履职”的要求,组建好不动产登记机构。
省政府副秘书长张银桥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他要求各级政府主动承担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主体责任,市县政府负责人亲自抓好抓实这项工作,各地和有关部门务必要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编办《关于整合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对推进工作不力或11月底前未完成整合工作任务的市县,省政府将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要求在12月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整合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全省省市县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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