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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姜大明签发国家土地督察第2号公告

  时间:2015-05-15

  5月11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签发2015年第2号国家土地督察公告,向社会公布2014年土地督察约谈的九个市的整改情况。公告显示,九个市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督察意见,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共对1359名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收缴土地出让收入53.09亿元,落实拖欠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等10.76亿元。

  

据介绍,去年7月24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委托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别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河北省邢台市、吉林省四平市、浙江省湖州市、江苏省宿迁市、山东省济宁市、广东省清远市、湖南省衡阳市、四川省内江市和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开展公开约谈。各督察局向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印发了督察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依规进行整改。不久,国家土地总督察发布公告,通报了九个市的主要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随后,各督察局加强了对九个市的督促整改和实地核查。

  九个市的整改情况显示,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督察意见分别对存在的违法违规征占土地、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土地违规抵押融资、违反产业政策供地、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不到位、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开展了整改。其中,九个市共拆除地上违法建(构)筑物230.72万平方米,没收地上违法建(构)筑物1268.47万平方米,收缴罚款6.71亿元,处置违规抵押融资的土地2.38万亩、抵押金额162.09亿元,落实拖欠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社保资金10.76亿元,对涉嫌违法的责任人员移送了司法机关。此外,相关地方还及时出台制度文件,规范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土地登记抵押融资等工作。

  公告称,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各督察局将督促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到位。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重大战略决策对土地管理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土地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重典问责,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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