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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居全省前列 株洲市存量土地处置成效显著

  时间:2023-02-08


2022年,株洲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全市存量土地处置工作,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全年存量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59.88%,排名全省第一;园区低效土地处置率66.15%,排名全省第二;土地利用绩效评比中,位居全省A类地区排名第三,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企业发展用地需求。


搭建工作体系,高位推进存量土地处置

将存量土地处置纳入市委政府重要议事内容,成立由市委书记指挥长的"打造三个高地指挥部"统筹推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搭建市"三高办"下任务、县市区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绩效考核和真抓实干考核重点内容,将市级任务指标设定高于省级标准。组建市县微信工作群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下发工作提醒函,层层传导压力抓好任务落实,形成了全市"盘棋"工作格局。

强化系统思维彰显土地节约集约成效

以"系统构建"为抓手,把节约优先理念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从源头管控节约集约。在全省率先搭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一张蓝图"覆盖全要素、全区域和全周期;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园区容量调查,形成《株洲市产业园区现状容量调查及对策研究》成果,形成产业园区用地现状容量一张图,实行"一地一策"的差别化管控;在全省率先出台《园区道路及绿化集约节约建设专项规划》,通过改进园区道路宽度标准,节约用地1350亩;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机制的通知(试行)》等文件,全年累计处置存量批而未供土地1.02万亩,存量闲置土地1.98万亩;处置工业园区"三类地"1.028万亩。

创新管理模式,有效盘活园区存量土地

为盘活园区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开展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专项行动,对各园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进行重点清理处置。实行标准地出让制定出台《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和"事中作承诺",为企业需求量身定制了指导书,实现了"交地即交证",创造了自成交之日起4个工作日核发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高速审批速度。全年完成"标准地"出让33宗1979.31亩,占比43.39%。实行弹性供应建立"亩均效益论英雄"评价机制,出台《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办法》,全市域推行工业用地弹性供应。在全省率先配套出台《株洲市工业用地出租办理规划施工手续的通知》,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全年完成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供应45宗、面积2392亩。实行全要素履约监管。强化土地利用"穿透式"监管,出台《进一步加强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将《工业用地项目供后监管协议》配套纳入出让合同管理,约定项目用地效益要求、用地监管内容、监管工作程序和违约责任等指标。探索《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处置管理办法》,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为园区土地退出找到一条可行路径,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文稿:夏志文

初审:邓云恺

审核:蔡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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