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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讲会议

  时间:2020-11-23

11月20日上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邀请中共株洲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曹跃良就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专题宣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若愚主持宣讲会,局机关、直属单位、各区局中层以上干部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会。

曹跃良副书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实施的意义、“法典”的由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三部分进行了宣讲授课,重点围绕《民法典》总体框架,通过举例说明、对比分析等方法,对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有关条款及主要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特色、亮点、影响等方面深刻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自然资源工作息息相关的绿色原则、物权保护体系、合同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对贯彻落实好“保护”与“平等”的民法精神,保护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出了很好建议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是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民事活动的法律依据,也是作为行使公权力主体的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

会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若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将《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会前学法计划,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重点问题,为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宪法日”等重要日期,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标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各项制度,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水平再上新台阶。(人事科 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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