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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要遵循“总体规划”——访住建部派驻株洲市城乡规划督察员张宇

  时间:2017-09-29

  总规提升城市地位

  “株洲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高度重视规划工作,规划局的工作也很努力。这次总体规划获批,本身就是对株洲规划工作的一种肯定”。张宇首先高度评价了这一轮的总体规划修订工作。在这一轮的总体规划修编中,根据株洲市的发展、重大项目、招商引资情况、主要发展方向上,贯彻宜居城市以人为本的精神,对总规进行修改,做的很好的。

  在新的《总体规划》中,株洲的城市发展目标定位的相当好,对于株洲在长株潭城市群中的战略地位也提高了,提出了建设长株潭的交通枢纽城市,这对株洲今后争取一些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

  规划实施要求更严

  在总体规划修改的过程中,株洲的建设也是遵循总规去做的。连续几年来,在全国卫星检查中,株洲市没有一个违反强制性内容的图斑。

  国务院批准株洲的总体规划后,在通知里强调了一点:总规是株洲市一切发展建设的依据,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规要求。

  这里其实是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所有建设都必须符合总规,另一方面,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区内一切建设活动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保证规划实施。这一工作,株洲原来一直都做的很好。但是本次总体规划获批后,对我们的要求更严更高了。

  各级单位支持总规实施

  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中,特别强调一点:要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尤其是驻株洲的中央、省级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现在,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的督察力度除了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条款,2012年人事部、住建部和监察部就联合发布了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2016年2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一点,与我们国家正在大力推进的法制建设目标是一致的。张宇说“在这里,我想说的是,中央省属企业,应该理解遵守《总体规划》,支持地方政府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工作。这是国务院的要求,也是我们督察的重要内容。最近,全国就有8个重点违法建设被住建部挂牌督办。说明了国务院对违反总规建设是抓得很严的。”

  建设宜居城市,你的水面也好,绿地也好,历史文化遗产也好,市政配套设施用地也好,都是一个宜居的基本条件,不能去破坏。

 最后,张宇祝愿株洲:“我相信,在新一轮的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株洲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事业,大力发展经济,城市建设水平完全符合总规的发展目标: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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