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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安国接听“市长热线—企业服务专线”

  时间:2016-11-18

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安国接听“市长热线—企业服务专线”。

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安国接听“市长热线—企业服务专线”。

    加强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宣传,切实服务企业发展。1116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安国接听“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半个小时里共有7位企业负责人打进电话,咨询用地调整、征地补偿、不动产登记等政策问题,何安国一一进行了答复。

    据了解,我市启动”企业帮扶年“以后,市国土资源局就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何安国局任组长的“企业帮扶年”活动领导小组,组建了宣传协调和督查督办两个工作组,逐个项目明确责任科室和牵头领导,要求责任科室按时按要求主动与帮扶企业对接。截止到1115日,市国土局共承办“企业帮扶年”活动问题96个,已办结92个,办结率为95.83%。根据对已办结事件进行的短信回访,其中“非常满意”事件达28件,综合满意度达到87.08%

    

1、联谊房产:不动产登记业务能否加快办理?尤其是抵押及抵押注销业务,直接影响到企业和个人的生存和发展。

    

【回复摘要】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在实际工作中,为方便权利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信息系统、业务流程方面进行了简化和优化,通过土地的落宗前置、资料扫描后置,减少资料的流转,提高登记审核的效率;在人员设置方面也进行了合理的优化和安排,最大限度地缩短办理时限。

    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已办结的登记业务会及时通过短信通知客户。对于查封、解封业务,做到当场办结;抵押及抵押注销业务,5个工作日办结。

    

2、凯风房产:如果A公司以其在建工程抵押,为B公司在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这种情形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吗?

    

【回复摘要】

    

    可以申请办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可以抵押,并未对在建工程替他人借款提供担保进行限制。虽然《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不能办理,但是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及一般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在两者发生冲突时应以新法为准。

    在申请办理时,要根据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华晨地产:我公司的一宗项目用地急需调整商业用地面积比例,请问如何能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回复摘要】

   

    用地单位首先向市规划局申请调整商业用地面积比例事项,由规划局审定后向国土来函或相关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向脱兔局提供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出让红线图、原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规划批准文件等,经国土局行政审批科初审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交易科统一摇号,委托评估公司评估;

    如涉及违法违规用地项目需提交规划、国土处罚意见。资料齐全后,由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拟订出让方案,报相关领导审核,并召开出让方案会审会,会审通过后,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审议;

    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议审定通过后,用地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原出让合同的补充协议。

    

4、株洲县某农业生态公司:我公司承包300亩农田,想搞扩大公司规模。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农田上搭建建设?

    

【回复摘要】

   

    需要先搞清楚这300亩农田的性质,才能确定是否能够搭建农业设施用地。

    如果是搭建永久性建筑,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再按程序报批才可以。

    将交办株洲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进行跟踪服务。

    

   

5、某改制企业:请问企业改制土地处置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有什么支持政策?

    

【回复摘要】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企业改制的土地处置,全部纳入政府储备管理,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是先由企业向国土局提出申请,国土局去函市规划局办理好拟处置土地的规划技术条件,根据规划技术条件委托评估机构出具土地出让评估报告。

    办理程序为:企业提供土地处置申请、企业改制相关文件、经改制办认定的土地处置成本、宗地的用地范围图和地籍调查成果、原土地证、房产证等资料,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对企业改制的土地处置,国土部门将积极指导,优先办理,优先安排土地出让,绝不出现因工作拖延影响企业土地处置进程的情况。

    

    

6、某平台公司:我公司的农副产品交易物流中心项目需用地面积314亩,于2014124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受部分因素影响,该项目今年才正式启动征收补偿工作,请问征地拆迁补偿按什么政策标准执行。

    

【回复摘要】

    

    市政府办公室于201532日公布的《进一步做好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的通知》(株政办函〔201514号)文件,文件规定采用新的安置补助标准安置被拆迁百姓。

    该项目在14号文件公布后方启动征地拆迁补偿各项工作,为确保被征拆百姓的利益,建议企业向市征地拆迁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经批准后,项目红线范围被征拆百姓的安置标准可以参照14号文件执行。

    

7、中航动力株洲航空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我公司进行产业升级急需扩建厂房。在芦淞区航空城内选定了一处土地,但由于规划调整等原因,需将该地块上一处21亩土地的土地用途从公共设施用地改为项目建设用地,请问应该如何解决。

    

【回复摘要】

    

    每块土地在报批时就确立了一个规划用途,批回后要严格按照原批准用途去使用,要改变用途必须要经过原批准单位批准。

    建议该21亩土地先由区储备中心收储,向市政府申请改变用途为工业用地后,再进行出让供地。

:具体要找哪几个部门呢?

    企业可对接芦淞国土资源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将全程指导,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服务。(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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