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队伍 全面公示及优胜劣汰机制
时间:2013-08-30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株洲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队伍考核通知》(株国土资发〔2013〕57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经各县市区的申报及市局实地考核和审定,通过市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公示了85个株洲市2013年度株洲市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队伍备案名单,没有列入备案名单的队伍将不能在株洲市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每年年底对入围队伍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按考核结果进行筛选淘汰。对凡在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被批评通报的,被媒体曝光情况属实的,项目出现重大整改或者两次以上未能一次性通过验收的,因质量、施工等原因引起集体上访的,不按规定施工,不服从管理被通报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从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队伍中剔除。同时调整补缺队伍,补缺队伍原则上从新申请备案审核合格的队伍中摇号产生,两年内队伍总数量不再增加。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队伍全面公示及优胜劣汰,有利于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行业队伍,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范化管理,确保开发整理项目质量。
(耕保科 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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