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建房要地 国土办证上门
时间:2009-12-16
行政审批科
11月20日,局纪检监察室、行政审批科、用地科牵头的“用地审批进乡镇”活动走进芦淞区枫溪街道湘江村,来自湘江村、龙泉村、燎原村等地的10户村民顺利拿到了个人建房用地批准书。
在审批现场,龙泉村的村民易维斯握住新批到手的用地批准书,反复说着感谢,“我堂客现在怀孕了,明年孩子一落地,现在的房子就挤不下了!”易维斯从结婚到现在,两口子一直租住在一间不大的房子里,去年的这个时候,他就将建房的申请提交到了村里,然而审批的手续非常繁琐,一等就等了一年。昨天,他终于办完了最后一道手续,“拿到了用地批准书,我马上就可以动工建房了。”他高兴的说。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村民个人建房需将资料报送至村委会(居委会)进行资料审查、公示,由乡镇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分别到国土、规划部门等待审批。今年来,国土部门联合规划、区政府等机关共同踏勘,实现联合审批,将程序化烦为简,让村民基本实现了申请建房不用出村就可以办好所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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