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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大监督保障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全力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工作,聚焦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充分发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平台与窗口作用,不断丰富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49条(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90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视频号发布信息118条),政策解读3条,征集调查5期,留言办理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紧扣信息公开要求,从规范办理流程和提高业务能力着手,推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分类梳理网上受理、上门申请受理、信件受理等三种渠道的办理流程,细化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规范要求,严格落实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确保答复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共143件(含上年结转1件),办结143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源头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审查”“三级审核”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深化局门户网站功能建设,推行政务事项“一事一码,码上告知”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不断拓宽主动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开通了“自然株洲”视频号,高标准做好政务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维,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严格责任追究,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开展信息公开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月度工作评分考核,持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80.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2

0

0

0

0

0

1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6

0

0

0

0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6

0

0

0

0

0

4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

0

0

0

0

0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5

0

0

0

0

0

5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43

10

0

0

0

0

14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3

0

1

11

4

1

0

0

5

1

2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二是政务新媒体宣传影响力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与内容,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直观有效,更好服务办事群众;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检查督查,不断提升政务工作能力水平,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创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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