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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 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2-04-30

 

一、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违约、部门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很多已交付入住的房屋多年都办不了证,严重影响购房人切身利益,引发大量群众信访事件。省委、省政府要求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我市通过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化解行动解决了一批办证历史遗留问题,更需要通过“交房即交证”改革来建立新增房地产项目交房办证的长效机制。

二、改革目标   

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即具备首次登记条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交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三、实施范围

市本级(含经开区)从2022年5月1日起,各县市区从2022年7月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

四、工作任务

(一)设置受理专窗,市县政务服务部门设置“交房即交证”受理专窗,将“交房即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关事项有机结合,推动水、电、气、网络、电视等开户业务联动办理,做好“交房即交证”相关政策咨询和协调推进服务。

(二)整合业务流程,主要分为建设预售、竣工验收、交房交证三个阶段。

(三)加强平台建设,要深入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大信息共享深度。

(四)强化监管体系,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全程监管、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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