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片区01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雅马哈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批后公布
时间:2025-12-25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片区01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雅马哈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5年12月12日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复号:株政函2025〔144〕号。现就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调规申请单位: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
2.规划编制单位:株洲市规划测绘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所属辖区:株洲市芦淞区
4.用地位置及范围:芦淞区董家塅片区01单元03街坊内,株董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约1.93公顷(28.95亩)。
5.调整理由: 为保障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推动土地使用权合法合规续期,申请将区域城镇开发边界及规划方案按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用地的权属范围及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调整。
6.公布内容:涉及雅马哈项目权属范围内道路按虚线控制,包括株雅路、株董路、东环路辅道部分段;如地块重新开发,须落实规划道路。同步修正道路竖向规划,未改变道路整体排水方向。根据不动产权证将地块L04010313-1恢复为工业用途,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19313.34㎡,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部分,待完成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后方可实施,容积率0.95,建筑密度48.77%,建筑限高23米,绿地率5.6%,现状保留。因修改占用了742.52㎡公园绿地,按照公园绿地占补平衡的原则,将地块L04010310北侧部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G1),并入地块L04010309,修改后地块L04010309用地面积为146196.99㎡。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均不作调整。备注:“地块控制指标按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最终认定的指标给定;项目涉及环保相关问题须在项目用地红线内予以解决,不得影响周边;权属范围内道路按虚线控制,如地块重新开发,须落实规划道路。”
7.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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