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公示 > 规划编制公示

《株洲市九郎山职教科创城片区07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北斗应急救援实训验证基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5-12-04


公示说明:

《株洲市九郎山职教科创城片区07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北斗应急救援实训验证基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5年11月5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评审会议审查,2025年11月24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第5次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月2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产业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九郎山职教科创城片区07单元02街坊内,学林路与升龙大道交汇处东南侧,面积4.68公顷(约70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满足项目最新平面布置要求,申请根据最新河湖划界管理范围调整水域范围,同时将水域以北1.48亩公园绿地(G1)调整为科研用地(A35),警察学校运动场南侧10.42亩科研用地(A35)调整为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并在升龙大道西侧住宅地块进行绿地占补平衡。

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修改方案

根据水利主管部门提供的河湖划界管理范围和项目建设需求优化地块界线,将地块ZJ01070203-2用地性质调整为科研用地(A35),同步优化地块ZJ01070203-1及水域界线;核实实际情况,将警察学校操场完整纳入地块ZJ01070201,用地性质(A32)和控制指标保持不变;按照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原则将地块ZJ01050118-3修改为公园绿地;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指标不作调整。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ZJ01070203-1、ZJ01070203-2用地面积分别为35295.87㎡、4192.71㎡,保持原控规指标不变,两个地块用地指标应调配使用。地块ZJ01070201、ZJ01050118-3用地面积分别为61991.26㎡、986.81㎡,其他控制指标不作调整。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根据水利主管部门提供的河湖划界管理范围和项目建设需求优化地块界线,将地块ZJ01070203-2用地性质调整为科研用地(A35),同步优化地块ZJ01070203-1及水域界线,地块ZJ01070203-1、ZJ01070203-2用地面积分别为35295.87㎡、4192.71㎡,保持原控规指标不变,两个地块用地指标应调配使用。核实实际情况,将警察学校操场完整纳入地块ZJ01070201,用地性质(A32)和控制指标保持不变,按照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原则将地块ZJ01050118-3修改为公园绿地。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指标不作调整。

      2、本次修改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涉及控规城市绿线和蓝线的调整,按河湖划界管理范围调整了蓝线的线形,并取得区农业农村局同意,蓝线总面积略有增加;同时根据绿地占补平衡原则调整了绿线的位置,绿地总面积增加了13.45㎡。

      3、本次修改涉及常住人口的变化,减少了住宅用地986.81㎡,相应减少34人,对公共服务设施(文化、教育、体育及医疗等)无负面影响。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12月 4日至2026年1月2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刘一君(18373395153);王浩(0731-2868518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