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区13处通信机房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5-09-04

公示说明:
《株洲市城区13处通信机房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5年7月16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评审会议审查,2025年8月15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3次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4日
申请单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用地位置:
本次拟新建机房13个,其中:天元区7个,芦淞区2个,荷塘区2个,石峰区(经开区)2个(具体用地位置详见选址区位分布图),每处机房用地面积136平方米,选址位置现状规划用地均为公园绿地(G1)或防护绿地(G2)。
选址原则:
1、通信网络能覆盖。尽量靠近主要信号覆盖区,满足通信覆盖要求;充分考虑既有管沟和接线套件,便于通信线路敷设,减少未来建设开挖。
2、金角银边再利用。优先选择桥下、路边防护带、插花地等零散点状用地;原则上利用已批未供用地,盘活沉默资产。
3、合理间距不扰民。充分考虑周边建设情况,特别是居住小区,做到无干扰;不占用公共设施空间,不阻碍通行条件。
4、城市风貌无影响 。借鉴建宁驿站模式,机房建筑公建化、模块化,与周边整体环境协调。
申请调整内容:
因通信接入机房项目建设需要,请求同意按13处通信机房选址位置规划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或防护绿地(G2)调整为通信用地(U15),以便依法办理后续用地审批及建设手续。
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修改方案
将13处机房选址每处规划用地划分出136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通信用地(U15),其余部分保持原用地性质不变。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容积率≤0.67,建筑密度≤67%,建筑限高≤6m。
3、其他控制要求
具体项目实施时,应进行现场公示,充分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如确有难度或存在权属纠纷时,在相应位置周边按等量原则另行选址。
机房建筑单体外边界不得超过6mx15m,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90㎡,建筑后退地块红线1m。
机房建设时建筑单体应采用公建化立面,充分考虑与周边城市景观的协调。
附注:
1、该图仅为选址区位示意图及部分机房效果图,具体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 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 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10月4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杨梅(15973373868);肖佳俊(0731-2868518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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