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04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珠华机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4-11-18

公示说明:
《株洲市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04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珠华机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专家评审,2024年11月5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
申请单位:
湖南珠华机械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本次拟修改地块均位于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04单元01街坊,铁东路与航机路交叉口东侧,总用地面积为10.17公顷(152.5亩);其中拟修改地块一用地面积为1.01公顷(15.1亩),拟修改地块二用地面积为1.02公顷(15.3亩),拟修改地块三用地面积为8.14公顷(122.1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生产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珠华机械项目所在地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和住宅用地,因受规划用途管控要求,无法按照工业用途新建或者改扩建工业厂房。原有厂房和设备现已陈旧,致使厂区土地闲置,为保障企业生产与经营,申请将项目用地根据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证调整为工业用地。
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修改方案
为满足现状企业实际需求,依据土地证(株国用2007第A1020号-第A1024号)优化地块界线,将地块H02040123、H02040124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M1),地块H02040128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H02040123、H02040124、H02040128用地面积分别为1.01公顷、1.02公顷、8.14公顷,综合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5%。位于机场限高范围内,建筑高度须满足机场限高要求。项目审批前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涉及环保相关问题须在项目用地红线内予以解决,不得影响周边。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为满足现状企业实际需求,依据土地证(株国用2007第A1020号-第A1024号)优化地块界线将地块H02040123、H02040124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B1)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分别为1.01公顷、1.02公顷;地块H02040128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用地面积为8.14公顷;综合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15%;位于机场限高范围内,建筑高度须满足机场限高要求;项目审批前应按要求完成项目环评,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涉及环保相关问题须在项目用地红线内予以解决,不得影响周边。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17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李孟军(15869742106);沈小雅(0731-28685737)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04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珠华机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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