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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5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原市儿童福利院)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4-09-14

 

《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5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原市儿童福利院)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4年8月29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工作专班

用地位置: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5单元02街坊内,建设南路与旧支189路交叉口东北侧,用地面积约0.83公顷(12.4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进一步显化资产,实现国有资产资源价值最大化,请求市政府同意对资产用地进行调规。

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修改方案

为便于宗地分割,南侧规划6米宽巷路,将地块L01050207-1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A33)修改为商业用地(B1),地块L01050207-2用地性质修改为住宅用地(R21);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不作调整。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L01050207-1用地面积为0.75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20%;地块L01050207-2用地面积为0.05公顷,现状保留。根据2024年8月29日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要求,市教育局结合片区学位需求提出具体意见,若学位确有需要,市民政局商芦淞区政府提出置换方案。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为便于宗地分割,南侧规划6米宽巷路,将地块L01050207-1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A33)修改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0.75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20%;地块L01050207-2用地性质修改为住宅用地(R21),用地面积为0.05公顷,现状保留;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不作调整。

(2)本次修改后居住用地规模不变,规划人口容量无变化,对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无负面影响;涉及中小学用地的修改,控规城市橙线面积减少0.83公顷。根据2024年8月29日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要求,市教育局结合片区学位需求提出具体意见,若学位确有需要,市民政局商芦淞区政府提出置换方案。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研究中心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4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李孟军(15869742106);沈小雅(0731-28685737)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5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原市儿童福利院)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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