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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部分区域(大美物流项目、栗塘储备地块一)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公示

  时间:2023-11-08

公示说明

      《株洲市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部分区域(大美物流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株洲市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03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栗塘储备地块一)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均于2023年10月11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8次专题会议审议,10月27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审查。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拟修改区域均位于芦淞区航空产业片区内,其中区域一涉及10个地块,用地面积约61.79公顷(约927亩),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区域二涉及2个地块,用地面积约10.73公顷(约161亩);区域三涉及1个地块,用地面积约6.97公顷(104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形成规模化,申请将大美新芦淞商贸物流园片区用地性质予以恢复,同时将涉及约18亩绿地性质同步予以调整。

       为顺利推进地块出让,保障地块原有价值,申请将拟修改区域三用地性质调整为住宅用地兼容商服用地,同时根据已摘牌栗塘储备地块一用地红线调整创业四路线形。

具体调整内容:

       (1)道路修改方案

       优化调整创业四路线形,增加支路FX10路、FX11路,道路标准横断面均为15m=3+9+3。

       (2)用地修改方案

       将地块H02030205-1、H02030216、H02030217-2、F02010106-2用地性质均修改为住宅用地(R21);地块H02030215、H02030217-1、H02030217-3、H02030220、H02030221、H02040109、F02010106-1用地性质均修改为商业用地(B1);地块F02010102、F02010103用地性质均修改为批发市场用地(B12),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地块LK-FB030102-2修改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地块H02040109-1修改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地块H02040109-2修改为通信用地(U15),地块H02030205-2修改为公共停车场用地(S42),地块H02030214-2、H02030221-1均修改为防护绿地(G2)。同步修正周边地块用地界线及净用地面积,其余控制内容不做调整。

       (3)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H02030205-1用地面积为8.98公顷,容积率≤1.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36米,兼容商业3%,配建9班幼儿园;地块H02030216、H02030217-2、F02010106-2用地面积分别为2.84、5.22、9.96公顷,控制指标均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35%,地块F02010106-2配建9班幼儿园(点位控制);地块H02030215、H02030217-1、H02030217-3、H02030220、H02030221、H02040109、F02010106-1用地面积分别为8.66、3.59、5.96、5.48、2.93、1.82、2.02公顷,控制指标均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 ,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20%;地块F02010102为现状保留,用地面积为3.37公顷,地块F02010103用地面积为3.86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20%,均须保障规划预留的城际铁路建设空间;地块LK-FB030102-2与东侧物流地块统筹开发建设,用地面积0.73公顷,控制指标为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45米,绿地率≤15%;地块H02030205-2用地面积为0.07公顷;地块H02040109-1用地面积为0.33公顷;地块H02040109-2用地面积为0.19公顷;扩建地块H02040110为51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8班小学、33班初中),总用地面积为6.50公顷。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本次修改涉及住宅用地的修改,规划人口增加约9268人,相应增加464个幼儿园学位、742个小学学位、371个初中学位,对应须增加16班幼儿园、17班小学、8班初中。拟扩建H02040110为39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2班小学、27班初中),地块H02030205-1、F02010106-2各增设1处9班幼儿园(点位控制),满足修改后对教育设施的需求。

     (2)本次修改涉及创业四路、FX10路、FX11路的调整,现行规划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地块F02010102、F02010103须保障规划预留的城际铁路建设空间。

     (3)本次修改不涉及总规强条,涉及黄线减少,但满足用地不少于2000㎡(调整后3271.74㎡)的公交首末站,通信用地增加292.68㎡。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谢鹏(18773360882);沈小雅(1887332560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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