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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3单元04街坊部分地块(枫溪记忆)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公开征询意见

  时间:2023-11-08

公示说明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3单元04街坊部分地块(枫溪记忆)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3年10月11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8次专题会议审议,2023年10月31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查。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3单元04街坊内,枫溪大道与天池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面积约5.51公顷(约82.7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完善土地手续,申请将枫溪综合整治一期(枫溪记忆)工程配套项目按照宗地界线和已批红线,修正商业地块界线。

具体调整内容:

      本次拟修改方案仅对用地范围、性质及控制指标进行修改,未涉及道路线形及竖向调整。

      根据不动产权证范围线,补足地块L06030417、L06030419-1、L06030420商业用地,其用地面积分别为3.73公顷、0.65公顷、1.17公顷;按照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原则,将地块L06030419-2用地性质由商业修改为公园绿地(G1),其用地面积为0.13公顷。同步修正周边地块用地界线及净用地面积,其他控制指标不做调整。显化资产处置的商业用地应重新收储后按现状已建情况出具规划条件。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 根据不动产权证范围线,补足地块L06030417、L06030419-1、L06030420商业用地,其用地面积分别为3.73公顷、0.65公顷、1.17公顷;按照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原则,将地块L06030419-2用地性质由商业修改为公园绿地(G1),其用地面积为0.13公顷。同步修正周边地块用地界线及净用地面积,其他控制指标不做调整。显化资产处置的商业用地应重新收储后按现状已建情况出具规划条件。

   (2)本次修改方案公园绿地占补平衡,对生态环境、城市绿线无负面影响。本次修改方案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修改。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2月7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刘颀(15197358511);沈小雅(1887332560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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