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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建宁片区部分地块(小飞龙地块、龙泉剩余储备地块二、三)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时间:2023-02-17

公示说明

        《株洲市芦淞区建宁片区部分地块(小飞龙地块、龙泉剩余储备地块二、三)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3次联席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8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建宁片区内,修改面积16.25公顷(约243.75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完成芦淞区下半年土地出让任务,促进商住用地有序供应,申请对拟修改用地商住比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用地修改方案

       L02030248、L02030249地块合并为L02030248地块,修改后L02030232、L02030240、L02030248号地块用地性质均调整为住宅用地(R21)。

 (2) 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L02030232号地块用地面积为1.55公顷,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商住比为3:7;L02030240、L02030248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2.65公顷、6.73公顷,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商住比为3:7。L02030248号地块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将L02030248、L02030249地块合并为L02030248地块,将修改后L02030232、L02030240、L02030248号地块用地性质均调整为住宅用地(R21),L02030232地块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商住比为3:7;L02030240、L02030248地块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商住比为3:7。L02030248地块配建一处6班幼儿园。

(2)因用地性质及商住比调整导致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增加的,在申请调规的政府平台公司控规范围内予以平衡。

(3)修改后,片区人口容量增加,需增加小学6班,中学3班的需求;修改后小学用地需增加5400平方米,初中用地需增加3750平方米,项目实施的同时建议小学、初中考虑扩大调整方案,具体须征求教育部门意见。

(4)本次拟修改未涉及城市蓝线、黄线、橙线、紫线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因坐标转换《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中强制性内容城市绿线面积略有增加,对城市绿线无负面影响。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8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齐佳利(18173352527);沈小雅(1887332560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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