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职教科创城片区配套服务中心A、B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时间:2023-02-17

公示说明
《株洲市职教科创城片区配套服务中心A、B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年11月17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3次联席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8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职教科创城片区内,地块Y01010126、Y01010129用地面积分别为8.16公顷(约122亩)、4.27公顷(约64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完成2022年下半年土地出让任务,促进商住用地有序供应,申请将配套服务中心地块Y01010126、Y01010129用地性质均调整为商住用地,商住比调整为3:7,容积率保持不变。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修改方案(按商住比例为3:7进行控制)
将地块Y01010126、Y01010129用地性质均由商业用地(B1)修改为住宅用地(R21), 商住比3:7。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容积率不变)
修改后,地块Y01010126用地面积为8.16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32%,建筑限高≤27m,绿地率≥30% ;地块Y01010129用地面积为4.27公顷,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m,绿地率≥30%。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将地块Y01010126、Y01010129用地性质均由商业用地(B1)修改为住宅用地(R21),商住比为3:7。地块Y01010126用地面积为8.16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32%,建筑限高≤27m,绿地率≥30% ;地块Y01010129用地面积为4.27公顷,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36m,绿地率≥30% 。
(2)本次涉及居住用地的修改,修改后居住人口容量增加约580人,需增加29个幼儿园学位、47个小学学位、24个初中学位。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学位增量较小,在《九郎山国家职教科创城控规修改》中统筹解决。增加的幼儿园学位在北侧地块Y01010108内统筹解决,增加的小学与初中学位在东南侧地块Y01030210(规划大丰学校,小学60班、初中36班)内统筹解决。
(3)修改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18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谢鹏(18773360882);沈小雅(1887332560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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