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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部分地块(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时间:2022-10-28

公示说明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部分地块(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928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20221018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第3次联席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
     公示期限:20221028日至20221126

申请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天易科技城北片区02单元03街坊内,湘芸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西侧,地块面积约22.39公顷(335.85)
申请优化内容:
    申请取消现有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选址,并恢复该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按"等面积"置换原则,在天易科技城南部区域预留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选址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修改方案
      依据项目审批红线及现有项目建设情况,按"等面积"置换原则,将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选址修改至创新大道与湘芸路西北侧,将拟修改地块划分为QF022-01QF022-02QF022-03QF022-04四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M2)。
2 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QF022-01QF022-03QF022-04用地面积分别为1.94公顷、7.77公顷、10.14公顷,控制指标均调整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地块QF022-02用地面积为2.53公顷,为现状保留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依据项目审批红线及现有项目建设情况,按"等面积"置换原则,将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选址修改至创新大道与湘芸路西北侧,将拟修改地块划分为QF022-01QF022-02QF022-03QF022-04四个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M2)。
2)修改后,地块QF022-01QF022-03QF022-04用地面积分别为1.94公顷、7.77公顷、10.14公顷,控制指标均调整为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地块QF022-02用地面积为2.53公顷,为现状保留。
3)修改不涉及居住人口容量变化,对教育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无负面影响。
4)工业用地审批前须按要求进行项目环评,并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
5)修改后,用水量、污水量及电力负荷均不变,现行规划市政基础设施满足要求。
6)修改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无不良影响。
7)本次修改不涉及总规强条及城市五线的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8)修改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21028日至20221126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杨煨(19173331993;沈小雅(1887332560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部分地块(天元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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