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先锋路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2-10-12

公示说明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先锋路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年9月28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2022年9月30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5次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0日
申请单位:
株洲循环经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内,建设北路与先锋路交叉口北侧地块面积约0.94公顷(约14亩)。
申请优化内容:
将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9)调整为住宅用地(R21)。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道路修改方案
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及用地权属关系,避免拆迁,优化支路XT50路线形,同步修正其竖向标高。
(2) 用地及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S03050317、S03050319联合开发,综合容积率≤2.2,地块单独容积率可根据具体设计进行调配。
地块S03050317由行政办公用地(A1)、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9)调整为住宅用地(R21),用地面积为0.36公顷,容积率≤1.70,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25%,商业占比≤18%,配建农贸市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各1处,均为点位控制。
地块S03050319用地面积为0.42公顷,容积率≤2.63,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
按现状建成情况修正先锋社区居委会界线,同步修正其他地块用地界线与面积。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及用地权属关系,避免拆迁,优化支路XT50路线形,同步修正其竖向标高;修改后道路减少征地拆迁成本,对道路交通影响较小;修改地块内需配建停车位138个。
(2)修改后地块S03050317、S03050319联合开发,综合容积率≤2.2,地块单独容积率可根据具体设计进行调配。
(3)地块S03050317由行政办公用地(A1)、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9)调整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1.70,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25%,商业占比≤18%,配建农贸市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各1处,均为点位控制;地块S03050319容积率≤2.63,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35%;按现状建成情况修正先锋社区居委会界线,同步修正其他地块用地界线与面积。
(4)修改后,居住人口容量增加约190人,增加6个幼儿园学位、16个小学学位、8个初中学位,教育设施影响较小,可在枫叶中学、先锋小学解决学位需求。
(5)修改后,用水量、污水量及电力负荷均降低,现行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需求。
(6)修改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无不良影响。
(7)本次修改不涉及总规强条及城市五线的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8)修改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1月10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刘颀(15197358511);沈小雅(18873325601)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先锋路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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