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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航空新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科创园一期、2.2期)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2-08-08




公示说明

      《株洲市芦淞区航空新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科创园一期、2.2期)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2022年8月4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3次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6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株洲通用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及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航空新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内,机电大道与航陌路交叉口西北侧,净用地面积约10.24公顷,其中科创园一期项目约4.16公顷,科创园2.2期项目约6.08公顷。

申请优化内容:

      将科创园地块(L05040106)部分区域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用地修改方案

      将地块L05040106-2、L05040106-4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其他区域均只同步修正相应用地面积,不做控规调整。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地块L05040106-2、L05040106-4控制指标分别按项目房产实测报告、项目报建文件数据核算给定)

      调整后,地块L05040106-2用地面积为11984.54㎡,容积率≤2.6,建筑密度≤28%,绿地率≥10%;地块L05040106-4用地面积为17029.52 ㎡,容积率≤2.5,建筑密度≤33%,绿地率≥10% 。地块L05040106-2、L05040106-4保留工业用地相应的配套功能不改变,作为工业邻里中心,同时要求各修改地块须完成收储后方可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且不得二次出让,停车位按现状已实施实际情况控制。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地块修改不涉及道路线形及竖向调整,将地块L05040106-2、L05040106-4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其他区域只同步修正相应用地面积,其余均不做控规调整。地块L05040106-2用地面积为11984.54㎡,容积率≤2.6,建筑密度≤28%,绿地率≥10%;地块L05040106-4用地面积为17029.52㎡,容积率≤2.5,建筑密度≤33%,绿地率≥10%。地块L05040106-2、L05040106-4保留工业用地相应的配套功能不改变,作为工业邻里中心,同时要求各修改地块须完成收储后方可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且不得二次出让,停车位按现状已实施实际情况控制。

(2)修改不涉及人口变化,对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及医疗等)无负面影响。

(3)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后,用水量及污水量增幅较小,现行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需求。

(4)修改范围内不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无不良影响。

(5)本次修改未涉及城市五线的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6)修改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附注:

    1. 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6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杨煨(19173331993);刘芬(0731-22668968)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附件:科创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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