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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4单元03街坊L06040309地块(燎原村食堂)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2-08-08




公示说明

      《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4单元03街坊L06040309地块(燎原村食堂)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2022年8月4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3次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6日

申请单位:

      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04单元03街坊内,枫溪港路与枫溪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地块面积为5.68公顷。

申请优化内容:

      将燎原村食堂地块(L06040309-2、L06040309-3)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用地性质调整

      将地块L06040309划分为L06040309-1 、L06040309-2、L06040309-3三个地块。L06040309-1地块沿用原用地性质(A1),将L06040309-2、L06040309-3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商业用地(B1)。

(2)相关控制指标调整

      调整后,L06040309-1地块用地面积为45861.72㎡,其他指标保持不变;L06040309-2、 L06040309-3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9311.49㎡、1662.00㎡,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10%。该地块须完成收储后方可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且不得二次出让。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地块修改不涉及道路线形及竖向调整,将燎原村食堂地块(L06040309-2、L06040309-3)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商业用地(B1)。调整后,L06040309-1地块用地面积为45861.72㎡,其他指标保持不变;L06040309-2、 L06040309-3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9311.49㎡、1662.00㎡,容积率为≤0.5,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12米,绿地率≥10%。该地块须完成收储后方可办理下一步用地手续,且不得二次出让。

(2)修改不涉及人口变化,对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行政办公、文化、体育及医疗等)无负面影响。

(3)修改不涉及《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中强制性内容的修改。

(4)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后,用水量、污水量及电力负荷无明显变化,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5)本次修改未涉及城市五线的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6)修改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6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刘一君(18373395153);刘芬(0731-22668968)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附件:燎原村食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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