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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商贸城片区部分区域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以及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片区03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2-08-08




公示说明
      《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商贸城片区部分区域(先进硬质材料及工具产业园一期)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以及《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片区03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地产集团用地)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2年6月17日和2022年7月21日分别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两个项目均于2022年8月4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3次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6日
申请单位:
     荷塘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用地位置:
     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荷塘区金山新城、商贸城片区内,金环大道、丽舍路和金达路围合范围内,总范围面积为115.95公顷。
申请优化内容:
     将范围内主要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道路修改方案
       对接在编国土空间规划,金环大道顺接京港澳高速东移线,主要对外交通发生改变,修正园区内相关道路线形及横断面。
    1) 主干路金溪路线形、道路横断面由60m=8.5+43+8.5调整为32m=6+20+6;
    2) 次干路悦舍路线形、道路横断面由24m=5+14+5调整为24m=3+18+3 ;
    3) 次干路金岭路线形、道路横断面由34m=3+28+3调整为18m=2+14+2 ;
    4)优化支路映日路(金溪路—金岭路段)线形;
    5)取消支路枫丹路(丽舍路—金溪路段),同步修正相邻道路线形、周边用地界线和面积 。
(2) 用地性质调整
      将规划范围内相关地块H04010102-1、H05030102 、 H05030103 、 H05030109、H05030113、H05030116和H05030120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面积75.72公顷(约1136亩),预留H04010115-01弹性用地为园区配套市政设施用地。
(3) 相关控制指标调整
      调整后工业用地按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控制。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待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建设须符合本次环评中明确的特定生产工艺。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金溪路、悦舍路、金岭路、映日路的线形和道路横断面,取消支路枫丹路(丽舍路—金溪路段) ,道路调整后基本满足园区交通组织需求。
(2)将地块H04010102-1、H05030102 、 H05030103 、 H05030109由商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其中地块H04010102-1近期作为居住用地,待解除专项债后调整为工业用地,不得按居住用地实施;地块H05030113、H05030116、H05030120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预留H04010115-01弹性用地为园区配套市政设施用地。工业用地按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控制。其余地块仅修正相应用地界线与用地面积,用地性质与其余指标按原控规保持不变。
(3)根据规划调整前后核减居住用地面积,按照《中小学教育专项规划》核实,修改后学位均满足需求,且满足相关规划要求。
(5)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待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后续建设须符合本次环评中明确的特定生产工艺。
(6)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后,用水量、污水量及电力负荷增加,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7)  拟修地块在总规范围外,修改后蓝线(水域)面积增加174.21㎡,黄线(供电用地)面积增加1940.94㎡,绿线(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减少9541.57㎡,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中解决,橙线(中小学用地)减少38558.58㎡ ,具体见所涉及的相关论证内容。
(8)修改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定。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6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谢鹏(18773360882);刘芬(0731-22668968)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附件:硬质合金产业园一期和地产集团公示挂网.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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