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自主创业园片区QF065-01地块(温泉公馆地块)总体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城市设计方案
时间:2021-11-23
公示说明
依据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自主创业园片区QF065-01地块(温泉公馆地块)总体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城市设计方案》已编制规划方案,于2021年10月28日完成项目专家咨询论证,2021年11月11日完成2021年市规委第1次专题会议审议。现将拟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
申请单位:
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自主创业园片区内,创智路以东、创业大道以北、温泉路以西、北临工业用地,净用地面积1.70公顷(约25.5亩)。
申请优化内容:
2019年7月株洲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株洲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温泉公馆土地所有权。经过多轮市场调研分析,原有单一的酒店功能难以满足市场及区域需求,现有的地块规划条件难以满足市场开发的需求。同时根据2020年6月2日第2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纪要(株规执委纪〔2020〕2号),商业用地应强调功能混合,可兼容部分居住功能。为更好地推动项目的建设,恳请同意将该地块性质由请求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兼容住宅,商业比50%。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性质及商住比修改
本次将拟修改地块(QF065-01)用地性质由商业金融用地(C5)修改为商住综合用地(CR)。根据2020年6月2日第2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会议纪要(株规执委纪〔2020〕2号),将规划条件中商业占比100%修改为商业占比不低于50%,其他为住宅。
2、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将拟修改地块的建筑限高明确为≤54m,建筑密度根据已出让地块条件由≤30%修改为≤35%。容积率、绿地率保持不变(容积率≤2.0,绿地率≥25%)。
3、本次地块修改的内容为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的修改,不涉及路网的修改。

城市设计方案论证:
1、功能分区
本项目分为东西两个组团,西侧组团为酒店及酒店配套功能,东侧组团为住宅式公寓及配套商业功能。
2、空间设计
项目建筑限高为54m,但场地北面为已建成公寓,为避免建筑对北面公寓日照造成影响,在保证与北向公寓30m间距及高差因素的情况下,需将建筑控制在30m左右高度;局部通过错位可以适当增高。为避免公寓自身的遮挡和对北面公寓的遮挡和对视,建筑采用南低北高的布局,在不影响日照的同时也能大限度的看到东南角的湖景。建筑退让的距离均大于规范要求,建筑退后绿线为5米、次干路两侧建筑退后道路红线为 10 米,支路两侧建筑退后道路红线为 5米。内部交通组织:本项目临创业大道设置车行主入口,临创智路及温泉路设置车行次入口,在公寓式住宅组团北侧设置两个地下车库出入口。在两个组团中间设置酒店落客区及商业落客区,酒店南侧设置温泉中心落客区。拟建建筑对周边建筑无日照影响;项目内部住宅式公寓半数以上户数满足日照相关要求,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16)第4.1.3条规定。
3、公共空间设计
项目场地作为科技城关键空间节点,东南侧为科技城生态廊道,项目布局注重与生态廊道的衔接,景观资源做到最大化利用,入口广场与南侧道路绿化景观带联系,形成开敞的视廊,建筑布局呈半围合布局,形成内部庭院景观,底层架空,两轴三院互相渗透。
4、建筑外观设计
建筑外立面采用现代风格,大面积的玻璃并点缀以错落有致的竖向线条,整体风格简洁美观,与周边的建筑协调统一。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均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拟修改地块(QF065-01)用地性质由商业金融用地(C5)修改为商住综合用地(CR),商业占比由100%调整为不低于50%。
(2)修改后,根据人口测算,单元内人口增加380人,对教育设施、养老设施等需求量略有所增加,考虑住宅主要以住宅公寓为主,面对的客户群体为投资客和单身青年,设施需求增加幅度较小,拟修改地块所在片区规划的设施可满足需求。
(3)修改后,周边道路通行能力能满足修改后使用需求。
(4)修改后,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需求均有小幅减少,现状及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5)本次修改不涉及城市红线、绿线、蓝线、黄线、橙线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不涉及文物保护单位。
结论:本次修改后仅作为出具规划条件的依据,不做具体项目审批的直接依据。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正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正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文心睿(0731-28689356);玉智华(技术答疑,0731-22872420)
6.查询网址:http://gt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自主创业园片区QF065-01地块(温泉公馆地块)总体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城市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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