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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 13 单元 03 街坊部分地块(时代新材)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城市设计方案

  时间:2021-11-23



公示说明


依据天元区人民政府的申请,《株洲市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 13 单元 03 街坊部分地块(时代新材)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城市设计方案》已编制规划方案,于2021年10月28日完成项目专家咨询论证,2021年11月11日完成2021年市规委第1次专题会议审议。现将拟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09单元02街坊内,北临泰山西路、南临规划156路、东临规划151路、西临规划150路。

申请优化内容: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 13 单元 03街坊范围内,隶属于株洲市高新区产业园区,北临衡山中路,南临规划 140 路,东临规划 143 路,西临珠江南路。

申请优化内容:

 时代新材周边布置有天泉一品、湘水湾等大型楼盘,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废气带来环境问题对其造成影响,为改善天台片区人居环境,提高片区土地利用效率,逐步推动天台工业园城市更新,申请该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居住用地。

 依据株洲高新区发展规划,未来天台工业园将打造成以“株洲·动力谷·智创城”为名片,集智能制造示范、创新企业总部、高端专业服务及活力品质宜居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更新升级样板工程,为打造吸引高端人才入驻的教育、宜居环境,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考虑将时代新材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居住用地。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道路修改

 本次拟修改范围内规划140路线型依据时代新材用地出让线调整,保证该道路完全在出让线之内,道路断面形式保持(15=2+11+2)不变。

 2、用地性质修改

 本次拟修改将 T01130301 地块和 T01130305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住宅用地,根据2020年6月2日第2次执委会会议纪要(株规执委纪〔2020〕2号),商业占比不低于3%,其他为住宅。

 3、相关控制指标修改

 本次修改后,允许T01130301地块和T01130305地块容积率调配使用,净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


T01130301

M1

一类工业用地

42727.48




T01130303

G1

公园绿地

5997.58


实线控制


T01130305

M1

一类工业用地

17908.06





T01130301

R21

住宅用地

38959.70

≤2.5

≤22

≤80

≥35

商业占比不低于3%


配建6班幼儿园(点位控制)

T01130303

G1

公园绿地

5997.58


实线控制


T01130305

R21

住宅用地

20432.07

≤2.5

≤22

≤80

≥35

商业占比不低于3%



城市设计方案论证:

1、功能分区

项目整体分为地块一和地块二,建筑分为住宅和商业两个功能区,上下分隔,沿珠江南路建筑低层布置2层商业裙房,高层住宅功能在地块北侧,地块东南角布置6班幼儿园。

2、空间设计

主要由住宅和底层商业形成,商业高度10米,塔楼高度80米。采取人车分流的形式,为避免对衡山中路交通产生影响,在衡山中路不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3、公共空间设计

 地块一总平面居中布置景观轴线,入口及中心位置形成对称的景观节点,东西两侧横向景观轴线无高层建筑遮挡,景观视线通透。地块二主入口的景观轴线与内部景观纵向景观轴线相交,形成重要的中央景观。 利用地块一、地块二与规划140路的地形高差,地块一、地块二商业屋面通过人行天桥联系。

4、建筑外观设计

建筑采用现代简约风格,外立面为暖灰色调,营造高端、温馨氛围,打造高端社区形象。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均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地块T01130301和T01130305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建筑高度≤80m,绿地率≥35%,商业占比不低于3%。

(2)修改后,根据人口测算,单元内人口增加约3400人,由于本单元有较为完善的医疗、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能满足新增人口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

(3)修改后,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减少了大货车等工业运输车的通行,提高了道路安全性,在住宅用地内布置合理的交通组织,对道路交通无负面影响。

(4)修改后,给排水设施用量略有增加,电力设施需求量减少,现状及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均可以满足需求。

(5)本次修改不涉及城市红线、绿线、蓝线、黄线、橙线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结论:本次修改后仅作为出具规划条件的依据,不做具体项目审批的直接依据。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正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正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22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文心睿(0731-28689356);玉智华(技术答疑,0731-22872420)

6.查询网址:http://gt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天元区河西中心片区 13 单元 03 街坊部分地块(时代新材)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城市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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