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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原洗煤厂地块及周边用地(广铁物流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时间:2021-03-30


公示说明



      《株洲市石峰区原洗煤厂地块及周边用地(广铁物流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0年12月9日通过专家评审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8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原洗煤厂位于石峰区人民北路以西,清水塘片区05单元、轨道城片区08单元,用地红线面积29.14公顷,北至响田路,东至铁路线、西南至杉塘路。

申请优化内容:

       2020年8月11日,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和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致函,拟将株洲铁路物流园项目选址调整至原市洗煤厂及周边用地,项目用地约860亩。需调整原市洗煤厂及东侧市金属材料公司仓库等用地相关规划,确保铁路综合物流园落地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 道路修改

        考虑铁路货运大地块功能需求,取消地块内杉梅路(规划08路),避免分割地块。为保证物流货运快速疏散,在响田桥西侧设置转换匝道,物流园货运主要通过环线组织疏散。物流园工作人员主要通过建设路-杉塘路、人民路进出基地。在现有的道路基础上,依山就势,在物流园西侧预留一条支路杉田支路,保证周边居民进出。

(2)用地及控制指标修改

       根据铁路综合物流园建设用地需求,将原市洗煤厂用地及北侧市金属材料公司仓库、东侧铁路配套设施用地作为物流园一期用地控制,由原规划住宅用地修改为铁路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5%。

主要用地指标变化一览表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S03050603

R21

住宅用地

30653.12

≤2.3

≤30

≥25




S03050611

R21

住宅用地

17485.17

≤2.5

≤30

≥25




S03050612

R21

住宅用地

43410.54

≤2.3

≤30

≥25



配建3班幼儿园(点位控制)

S03050620

R21

住宅用地

48020.18

≤2.7

≤30

≥25



配建3班幼儿园(点位控制)

S01080148

H21

铁路用地

245078.56

——

——

——

——



控制金盆岭低排渠1W*H=3.0*1.5

修改前指标

 

地块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名称

净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备注

控制类型

其他控制内容

S03050609

G1

公园绿地

30653.12

≥65




S03050610

R21

住宅用地

17485.17

≤2.5

≤30

≥25



配建3班幼儿园(点位控制)

S03050611

H21

铁路用地

43410.54

≤1.5

≤35

≥5



控制金盆岭低排渠1W*H=3.0*1.5

S03050612

H21

铁路用地

48020.18

≤1.5

≤35

≥5




修改后指标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根据铁路综合物流园建设用地需求,将原市洗煤厂用地及北侧市金属材料公司仓库、东侧铁路配套设施用地作为物流园一期用地控制,由原规划住宅用地调整为铁路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5%。

(2) 修改后,规划修改范围住宅用地减少7.9公顷,常住人口减少0.45万人,通过对教育设施、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等方面的论证研究,修改基本满足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3)铁路综合物流园项目需铁路部门、交通部门进行交通影响性评价。

(4)铁路综合物流园建设实施时,应满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各项要求。

(5)物流园一期用地修改涉及公园绿地在周边用地中进行平衡,确保公园绿地面积不减少。

(6) 修改后,给排水设施需求、电力设施需求均有一定减少,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正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正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8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文心睿(0731-28689356);玉智华(技术答疑,0731-22872420)

    6.查询网址:http://gt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石峰区原洗煤厂地块及周边用地(广铁物流项目)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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