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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绿心区域及周边区域详细规划

  时间:2021-03-10


公示说明


《株洲市绿心区域及周边区域详细规划》于2020年10月16日通过专家评审会,2021年2月6日通过2021年第一次株洲市城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1、公示时间为30天

2、公示期限:2021310日至202148

3、意见反馈方式:

(1)信息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有效反馈意见期: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8日

5、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6、联系人:文心睿(0731-28685936);玉智华(技术答疑,0731-22872420)

7、查询网址:http://gtzyj.zhuzhou.gov.cn

 

1. 规划范围及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为《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以下简称“绿心总规”)修改后确定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株洲行政界线和绿心总规界线围合区域,规划范围约83.97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内容包括控建区(白马垄、云龙两个片区)的控规以及禁、限开区(白马垄、云龙、荷塘、天元四个片区)的村庄规划,村庄规划已在各村、社区进行公示,本次不再具体介绍。      

2. 控制单元划分与指标分解

根据《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详细规划纲要编制技术要点》,详细规划控制单元据片区实际情况划定,1个片区可以划分为1个或多个规划控制单元,株洲市生态绿心地区的单元划分主要结合行政界线、产业结构和绿心总规的空间管制界线,共划分为7个控规编制单元和8个村规编制单元。

规划指标分解表(至2030年)

片区

名称

规划单元

单元面积(公顷)

基本农田面积(公顷)

常住人口(万人)

建设用地面积  (公顷)

四大类用地占片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控规平均容积率

城镇常住人口

乡村常住人口

城镇建设用地

乡村建设用地

非营利公共设施用地

基础设施用地

绿色产业用地

经营性用地


其中:居住用地

白马垄片区

 

控规单元一

138.86

22.007

0.36

83.21

4.25

22.47

21.01

35.47

18.17

-

控规单元二

3.99

0

0.03

3.99

0

0

2.64

1.35

1.35

-

控规单元三

5.28

0.006

0

4.61

0

0

4.61

0

0

-

控规单元四

22.46

0.379

0

0.00

0

0

0

0

0

-

小计

170.59

22.39

0.39

0

91.81

0

4.25

24.47

28.26

36.82

19.52

≤1.1

村规编制单元一

1780.40

211.23

0.36

43.02

村规编制单元二

1262.01

84.11

0.31

36.98

小计

3042.41

295.34

0.67

80

 

云龙

片区

 

控规单元一

61.22

0

0.31

0

58.43

0

1.22

8.14

29.67

19.40

15.40

-

控规单元二

3.39

0

0

0

3.39

0

0

0

3.39

0

0

-

控规单元三

10.61

0

0

0

10.61

0

0

0

10.61

0

0

-

小计

75.22

0

0.31

0

72.43

0

1.22

8.14

43.67

19.40

15.40

≤1.1

村规编制单元一

383.65

49.3

0.16

0

20.04

村规编制单元二

673.79

230.76

0.37

0

44.17

村规编制单元三

1566.49

23.92

0.38

0

45.79

小计

2622.93

303.98

0.92

0

110

荷塘

片区

村规编制单元一

786.37

134.38

0.02

2

小计

786.37

134.38

0.02

2

天元

片区

村规编制单元一

1052.24

0

0.46

55.21

村规编制单元二

647.44

24.43

0.18

21.79

小计

1699.68

24.43

0.64

77

株洲市合计

8397.20

780.52

0.70

2.25

164.24

269

3. 白马垄片区控规

(1)定位

围绕控制单元一形成集旅游服务、运动休闲、养生度假及生态居住一体的白马垄生态旅游镇,长株潭融城社区。

(2)规划规模

人口规模:规划期末总人口约3900人。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70.6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91.81公顷,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9.52公顷。

(3)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一环一心,一轴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环”指以环湖南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四队为主的生态绿环。

“一心”指综合服务中心。

“一轴”指沿田心大道—湘芸北路的绿色发展轴。

“五区”指旅游休闲区、生态居住区、智慧物流区、留白区和特殊用途区。

(4)用地布局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70.60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44.8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84.91%,非建设用地面积为25.7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5.09%。      

规划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91.8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53.8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3.7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19%;特殊用地面积为49.3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8.91%。

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地类

面积(公顷)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H1

城镇建设用地

91.81

100.00%

H1R

城镇住宅用地

19.52

21.26%

H1R21

住宅用地

19.52

21.26%

H1A

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25

4.63%

H1A1

行政办公用地

0.86

0.94%

H1A43

中小学用地

1.62

1.76%

H1A8

社会福利用地

1.77

1.93%

H1B

城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8.54

20.19%

H1B1

商业用地

0.5

0.54%

H1B3

娱乐康体用地

17.77

19.36%

H1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27

0.29%

H1W

城镇物流仓储用地

6.38

6.95%

H1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6.38

6.95%

H1S

城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1.02

12.00%

H1S1

城镇道路用地

8.28

9.02%

H1S3

交通枢纽用地

2.3

2.51%

H1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0.44

0.48%

H1U

城镇公用设施用地

0.83

0.90%

H1U22

环卫用地

0.4

0.44%

H1U31

消防用地

0.43

0.47%

H1G

城镇绿地与广场用地

9.44

10.28%

H1G1

公园绿地

6.73

7.33%

H1G2

防护绿地

2.71

2.95%

留白

留白用地

21.83

23.78%

 

(5)道路交通规划

道路主干网结构为“一主五支”。“一主”为田心大道;“五支”为白荷路、白马路、坝冲路、白华路、杜家坳路。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1处社区服务中心、1处小学、1处加油站、1处养老设施、2处幼儿园。

(7)绿色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全面提质转型,白马垄片区控制单元一以现代服务业、生态居住、旅游休闲为主;白马垄片区控制单元二以生态宜居为主;白马垄片区控制单元三以仓储物流为主;白马垄片区控制单元四为保留的815油库。

规划绿色产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8.26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30.78%。根据产业定位,优先发展产业类型为创新型产业、旅游休闲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为周边片区提供服务配套。产业发展类型应当与规划区发展定位相契合,与规划区发展不一致的产业应该禁止或限制发展,与规划区发展方向相契合的产业应当鼓励发展。

(8)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9.44公顷, 其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6.73公顷,主要为白马公园和1处街头游园;防护绿地面积为2.71公顷,主要为铁路及加油站等用地周边的防护绿地。

4. 云龙片区控规

(1)定位

控制单元一定位: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生态居住片区。

控制单元二、三定位:云峰湖大健康产业园的产业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康养度假酒店、亚健康调理等项目。

(2)规划规模

人口规模: 规划期末总人口约为 3100 人。     

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5.2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72.43公顷,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15.40公顷。

(3)用地布局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75.22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72.4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6.29%,非建设用地面积为2.7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71%。规划建设用地全部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和林地,其中水域面积为0.73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0.97%,林地面积为2.0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2.74%。

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地类

面积(公顷)

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

H1

城镇建设用地

72.43

100.00%

H1R

城镇住宅用地

15.40

21.26%

H1R21

住宅用地

15.40

21.26%

H1A

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22

1.68%

H1A1

行政办公用地

1.22

1.68%

H1B

城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47.66

65.80%

H1B1

商业用地

4.00

5.52%

H1B3

娱乐康体用地

43.66

60.28%

H1S

城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4.22

5.83%

H1S1

城市道路用地

4.22

5.83%

H1G

城镇绿地与广场用地

3.93

5.43%

H1G1

公园绿地

3.93

5.43%

1)经营性用地布局

规划区内经营性用地面积为19.4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26.78%。其中住宅用地面积为15.4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21.26%,商业用地面积为4.00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5.52%。

2)非营利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非营利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1.22公顷,为行政办公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1.68%。

3)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规划基础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为8.14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11.24%。其中道路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4.2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5.81%,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3.9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5.43%。

4)绿色产业用地

规划绿色产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3.67公顷,为娱乐康体用地,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60.29%。

5)生态用地

规划生态用地面积为2.79公顷,其中水域面积0.73公顷,主要为水库水面及内陆滩涂;林地面积2.06公顷,主要为其他林地。

(4)道路交通规划

对外交通:规划区周边对外交通主要为长株高速公路、华强路、云峰大道。

内部交通道路分级:控制单元一内部主要为城市支路;控制单元二、三内无城市道路。

规划区路网结构:控制单元一内道路结构为“一纵两环”。一纵:指北欧路;两环:指大林路、永兴路、高福路构成的两个环道。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1处社区服务中心(配建行政办公、文化活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和1处幼儿园。

(6)绿色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2019年修正)》以及《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暂行管理办法》,制定符合规划区内的产业用地准入目录,全面提质转型,以生态居住、现代服务业为主。

规划绿色产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3.67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为60.29%。根据产业定位,优先发展产业类型为高端现代服务业,为周边旅游提供服务配套。产业发展类型应当与规划区发展定位相契合,与规划区发展不一致的产业应该禁止或限制发展,与规划区发展方向相契合的产业应当鼓励发展。

(7)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结合现状水库及山体进行公共空间设计,串联商业文化区、生活游憩区,构建一个连续、整体的生态开放空间,增强核心吸引力和凝聚力。规划区绿地与广场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93公顷,全为公园绿地,为1处社区级公园。

 

株洲市绿心区域及周边区域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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