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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部分用地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时间:2020-09-30


公示说明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部分用地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0年9月8日通过专家评审会,2020年9月24日通过2020年第三次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天元区群丰镇,BP规划02路(沧水路)以南、泉岭路以北、湘芸路以东、乐山大道以西。

申请优化内容:

天元区积极配合新辉开和莱宝项目的引进与落地,因项目要求用地面积较大,对道路及市政均有特定要求,区政府将项目选址于群丰镇范围内。

2020年8月18日,天元区政府特申请对群丰镇总规范围内的部分用地性质按二类工业用地进行修改,同时需调整优化周边路网。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用地性质及相关指标

    将项目范围内的用地修改为二类工业用地(M2),指标调整为:容积率为≥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15%。

    (2)结合现状水渠裁弯取直优化水渠走向,规划为明渠,廊道宽度控制为40米。

    (3)同步修改范围内及周边道路和竖向设计。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因企业占用现有群丰中学用地,待项目投产后,学校师生整体迁移,按照区政府意见就近安置于新建学校内继续办学。同时应征求市、区教育部门具体意见及实施方案。

    (2)规划范围内地块修改后人口未发生变化,医疗设施、商业配套等公服设施无影响。

    (3)本次规划对接《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对路网进行整体考虑。具体项目平面布局时需考虑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减少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4)由于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审批前必须满足环评要求,环评通过后方可实施。

    (5)根据企业工艺需求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对给排水需求均有增加,建议相关部门提前对接企业给、排水需求;两项目均需增设企业专变,规划建议沿高铁东侧绿地预留高压线廊道,后续需电力部门配合衔接。

    (6)本次地块修改水域面积增加,对蓝线的控制内容无不利影响,但公用工程设施、绿地、文体、医疗等面积减少,对黄线、绿线和橙线等产生了不利影响,需结合周边用地及路网进行协调,并需在《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中进行统筹考虑。

    (7)下一步我市将依据本次修改的《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和《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方向区调整划定》,对天元区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修改并上报审批,将该区其他乡镇用地指标补充到群丰镇建设用地规模中,实现总量平衡。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正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正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29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文心睿(0731-28689356);玉智华(技术答疑,0731-22872420)

    6.查询网址:http://gt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部分用地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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