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建宁片区04单元01街坊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时间:2020-06-13
公示说明
《株洲市芦淞区建宁片区04单元01街坊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0年5月13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0年6月2日通过2020年第二次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20年6月13日至2020年7月12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箱:kjghk805@163.com。
2、传真:0731-28685100,请注明“转空间规划科,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贵洲 (技术答疑)联系电话: 0731-22868528
文心睿 联系电话:0731-28685936
1.项目概况

本次拟修改用地位于东环路以东,浙赣铁路以南,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以北,地处芦淞区建宁片区04单元01街坊,修改范围面积189578.42㎡,拟修改地块编码为L02040104、L02040105、L02040108,地块净用地面积139541.29㎡。地块内部基本为丘陵地带,整体南高北低,存在较大高差。项目周边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家坳小学,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等各个院校。
依据现行《株洲市芦淞区建宁片区04单元控规调整》中确定的指标,其中L02040104、L02040105用地性质均为二类住宅用地(R21),容积率为≤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M。L02040108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容积率≤3.3,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M。
2.修改缘由
(1)政府化债需要
考虑当前债务化解工作需要,为有效提升土地价值,增加土地资源收益,及时偿还政府隐性债务。
(2)原有土地容积率损失
因控规调整,原规划未利用地217595平米,其中部分用地规划为教育用地,导致现可用用地面积减少。
(3) 场地内设计12班幼儿园一座
因原L02040108地块为商务用地,现调整为住宅用地之后,为满足幼儿教育需求在地块中设计12班幼儿园一座,导致可用用地面积减少。
3.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修改
拟将L02040108商务用地(B2)修改为住宅用地(R21),
(2)相关控制指标修改
拟将L02040104指标修改为:容积率≤2.8,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商业比例≤5%,建筑限高80M;
L02040105指标修改为:容积率≤2.7,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商业比例≤5%,建筑限高80M;
L02040108指标修改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商业比例≤5%,建筑限高80M。
4.调整论证
此次调整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调整的影响总结如下:
(1)规划修改后,该街坊常住人口增加558人,幼儿园、小学、初中学位需求分别增加28个、45个、23个。修改地块自身配建12班幼
儿园一处,小学和初中的学位在片区内满足需求。因此整体容积率调整后能满足学位需求。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能满足修改后的需求。
(2)规划修改后,未对绿地和水域做任何修改。
(3)规划修改后,未对整体道路规划做修改,静态交通要求按《株洲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配建停车位。
(4) 规划修改后,给排水规模减小,电力设施规模不变,市政基础设施满足增容要求。
(5)规划修改后,未涉及城市五线的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结论: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原则可行。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