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公示 > 规划编制公示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修改(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方案公示

  时间:2020-04-23


公示说明


  《株洲市群丰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调整论证报告》于2020年3月18日通过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22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箱:kjghk805@163.com。

    2、传真:0731-28689204,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公示期满后,按程序上报政府部门批示。

    5、联系人:

    玉智华  联系电话:0731-22872420     

    文心睿  联系电话:0731-28685925

1.  项目背景及调整缘由

为促进武广新城、天易科技城等区域的快速发展,需尽快启动群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2019年3月,市执委会原则通过株洲市群丰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枫太路与湘芸路交叉口东南侧,占地面积为17.23公顷。

    由于原选址存在建设及运营成本较高等问题,近期难以实施。基于此,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八部门《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19]230号)文件“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需简化土地调规和用地预审程序,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纳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用地规划”的要求,株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对原选址方案进行调整,重新对群丰污水处理厂进行选址。

2.  选址方案

(1)按照地势较低,便于城市污水自流汇入厂内及污水再生利用,符合供水水源防护要求、不占用基本农田等选址原则,本选址对五个备选方案进行比选,选址方案二对环境影响较小、未占用基本农田、拆迁量较小、运营成本较低、有利于近期快速启动等优点,将方案二作为推荐方案,该选址位于杉元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14.94公顷,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

    (2)污水处理厂周边3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设置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地。

    (3)群丰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湘江段的排口位置、水环境容量和鲴鱼种质资源保护区需进行单独论证。

    (4)需环保部门组织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后方可实施。

    (5)需将调整方案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考虑。

选址方案示意图


  1.  规划调整

  (1)路网调整:取消了污水处理厂用地范围内的银鹭路、佩公路。

    (2)用地调整:将原选址污水处理厂(公用工程用地U1)拟调整为发展备用地(BY);将杉元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西南侧的用地调整为群丰污水处理厂(公用工程用地U1)。

 

  2.  结论

本次选址方案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标准,满足《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17)中污水处理厂选址要求,修改可行。

  3.  拟调整方案

2  原选址地本次调整前规划方案

3  原选址地本次调整后规划方案

图4  现拟选址地本次调整前规划方案


图5  现拟选址地本次调整后规划方案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总体规划修改(污水处理厂规划选址)方案公示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