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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旧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02街坊部分地块(红旗广场东南角)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时间:2020-03-24


公示说明


《荷塘旧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02街坊部分地块(红旗广场东南角)控规修改方案》于2019年11月1日通过专家评审会,2020年3月6日通过2020年第一次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箱: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8689356,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李     伟  联系电话:0731-28689356

       玉 智 华  联系电话:0731-22872420

1. 区位及现状

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荷塘旧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02街坊内,北邻红旗南路、南邻JC59路、东邻荷塘铺路、西邻新华西路,面积为48.78公顷。

拟修改范围内主要为株洲汽车齿轮厂、株洲电焊条厂、湘运中心汽车站、老旧社区,城市风貌整体较差,周边配套完善,大部分区域属于水竹社区的辖区范围。

拟修改范围现行控规为《荷塘区旧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7年),于20173月获得批复。范围内主要为综合用地、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2. 修改理由

拟修改范围为城市重点区域,为了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盘活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城市品质,优化城市交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后续土地出让提供法定依据,特申请对拟修改范围进行规划调整。

3.修改内容

本次控规修改的内容为路网、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的修改。

1)用地修改

①沿红旗南路和新华西路设置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由原规划的8.09公顷(包括综合用地)修改为8.55公顷,地块编码分别为H01040101H01040102H01040104H01040109H01040201。其中地块H01040101配建开闭所、微型消防站、社会停车场。

②拟修改范围中部区域设置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为由原规划的25.90公顷修改为27.09公顷,地块编码分别为H01040103H01040107H01040108H01040110H01040112H01040113H01040208H01040214H01040215 H01040219。其中地块H01040107配建农贸市场一处,地块H01040108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地块H01040215配建6班幼儿园一处。

 ③集中配置的公服设施位置修改至JC51路以西,将现状齿轮厂闲置办公楼改造为社区养老院,用地面积由原规划的0.39公顷修改为0.27公顷;由于规划范围外东南侧有现状水竹社区服务中心,本次规划取消规划范围内独立占地的社区服务中心,原配套的社区卫生中心调整至JC51路西侧,独立占地,地块编码为H01040105,用地面积0.49公顷;保留现状体育场馆。

④华南路南侧地块的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保持不变,地块净用地面积按照道路修改后进行修正。

2)道路修改

 ①依据甲方提供的城市设计方案保留原控规骨架路网,保持区域内部东西向JC48路、JC49路道路等级和宽度(15米)不变,优化道路线形,取消汽车站,搬迁至龙泉片区规划的河东汽车枢纽站。

②为实现地块的整体开发,取消支路JC50路和支路JC54路。修改次干道JC51路,将JC51线形向西偏移,道路等级和道路宽度(18米)不变,华南路至红旗南路段道路断面由(3+12+3)改为(2.5+13+2.5)

③在拟修改范围东北角增加1条虚线控制道路,道路宽度为6米。

3)相关控制指标

将修改范围划分为20个地块。

①商业用地:地块H01040101H01040102H01040104H01040109为零售商业用地,净用地面积分别为42950.40平方米、20016.55平方米、10531.90平方米、7767.35平方米。其中地块H01040101容积率≤6.7,建筑密度≤45%,建筑限高140-220米,绿地率≥10%;地块H01040102容积率≤4.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10%;地块H01040104容积率≤3.8,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10%;地块H01040109容积率≤6.9,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00米,绿地率≥15%;地块H01040201为现状保留商务用地。

②居住用地:地块H01040107H01040108为规划住宅用地,净用地面积分别为63616.39平方米、83767.73平方米,容积率≤ 3.1,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 80米,绿地率≥35%;地块H01040103H01040110H01040112H01040113H01040214H01040219为现状保留住宅用地;地块H01040208H01040215仅对地块净用地面积按照道路修改后进行修正,控制指标的容积率沿用现版规划,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要求进行修正,同时由于地块H01040208被改线的JC51路切割,导致净用地面积减小,原配建的6班幼儿园修改为在地块H01040215配建。

 ③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地块H01040105为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容积率≤2.5,建筑密度≤ 40%,绿地率≥30%;地块H01040106为现状保留体育场馆;依据《株洲市中小学教育专项规划》(2019),地块H01040111为现状保留6班幼儿园。地块H01040114为现状改造养老院,床位数不小于100床。

④行政办公用地:地块H01040207为现状保留的交警支队。        

4.修改论证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修改,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根据人口测算,单元内人口减少了约2200人,对单元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需求降低。

2)修改后,拟修改范围内商业建筑容量增加6万平方米,居住建筑容量降低,总建筑容量降低约5%,修改范围内主干道路网密度为3.88km/km2 ,次干道路网密度为4.41km/km2 ,支路路网密度为4.79km/km2,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主--支路网密度合理。JC51路与荷塘铺路道路间距380-400米,满足次干道间距为300-500米的要求。周边道路能满足通行要求。

3)本次地块修改不涉及《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中强制性内容的修改。本次修改不涉及城市蓝线、紫线的保护范围和微波通道,且对轨道交通线、快速公交线无影响。

4)修改后,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需求有小幅减少,现状及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结论: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修改,修改可行。


修改前规划图

 

拟修改方案

 

效果图展示

荷塘旧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02街坊部分地块(红旗广场东南角)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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