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601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荷塘区旧城片区03单元控规调整)
时间:2019-11-28
公示说明
该规划方案于2019年10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7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箱: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8689204,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李 伟 联系电话:0731-28689356
玉 智 华 联系电话:0731-22872420
1. 规划范围
株洲市601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荷塘区旧城片区03单元控规调整)按完整控规单元实施编制,即荷塘区旧城片区03单元(H0103),规划范围由新塘路、红旗南路、新华西路、人民二路、公园路和铁东路围合而成,面积约为2.84平方公里。
2. 规划目标愿景
总体目标:营造合金文化主题社区,构建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旧城改造示范区。
总体愿景:坚持以人为本、补足社区品质短板,不断提升群众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 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环两心两轴四区”的空间结构。
“一环”指规划以月牙山公园为主,其他游园为辅,串联形成的绿环。
“两心”指综合服务中心、红旗商圈服务中心。
“两轴”指沿茨菇塘路的生活服务发展轴以及沿文化路的产城融合发展轴。
“四区”指提质更新生活区、现代生活配套区、铁路综合配套区、硬质合金产业区。

功能结构规划图
4. 用地布局

土地利用规划图
规划总用地为284.41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包括275.08公顷的城市建设用地和9.33公顷的铁路用地。
1)、城市建设用地
包括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以及绿地与广场用地7类用地,面积约275.08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96.72%。
(1)居住用地(R类)
依托生活服务轴,结合生态廊道,沿红旗路、铁东路、新华西路、大坪路、文化路、钻石路、茨菇塘路等道路两厢配套建设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用地面积为106.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38.66%。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类)
规划区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行政办公用地、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等,用地面积约22.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8.26%。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主要沿新华西路布置,用地面积为15.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5.79%。
(4)工业用地(M类)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48.8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7.74%。工业用地为现状保留硬质合金厂厂区生产用地。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类)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为50.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8.31%。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为45.10公顷;城市轨道交通用地面积为3.71公顷,主要为长株潭城际铁路用地;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1.56公顷,主要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6)公用设施用地(U类)
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面积为0.01公顷,为环境设施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0.01%。
(7)绿地与广场用地(G类)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30.9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1.25%。
2)、铁路用地
规划区铁路用地主要为京广铁路线用地,面积约9.3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28%。
规划城乡用地汇总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类别名称 | 面积(ha) | 占规划区域总用地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1 | H | 建设用地 | 284.41 | 100.00 | ||
H1 |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 275.08 | 96.72 | |||
H11 | 城市建设用地 | 275.08 | 96.72 | |||
H2 | 铁路用地 | 9.33 | 3.28 | |||
H21 | 铁路用地 | 9.33 | 3.28 | |||
总计 | 总用地 | 284.41 | 100.00 | |||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表
序号 | 用地代码 | 用地名称 | 用地面积(ha) |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
1 | R | 居住用地 | 106.33 | 38.66 | ||
R2 | 二类居住用地 | 106.33 | 38.66 | |||
R21 | 住宅用地 | 105.46 | 38.34 | |||
R22 | 服务设施用地 | 0.87 | 0.32 | |||
2 | A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22.71 | 8.26 | ||
A1 | 行政办公用地 | 0.81 | 0.29 | |||
A3 | 教育科研用地 | 13.10 | 4.76 | |||
A33 | 中小学用地 | 13.10 | 4.76 | |||
A4 | 体育用地 | 5.06 | 1.84 | |||
A41 | 体育场馆用地 | 5.06 | 1.84 | |||
A5 | 医疗卫生用地 | 2.04 | 0.74 | |||
A51 | 医院用地 | 2.04 | 0.74 | |||
A6 | 社会福利用地 | 1.70 | 0.62 | |||
3 | B |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15.93 | 5.79 | ||
B1 | 商业用地 | 14.67 | 5.33 | |||
B2 | 商务用地 | 0.53 | 0.19 | |||
B4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73 | 0.27 | |||
B41 | 加油加气站用地 | 0.60 | 0.22 | |||
B49 |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0.13 | 0.05 | |||
4 | M | 工业用地 | 48.80 | 17.74 | ||
5 | S |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 50.37 | 18.31 | ||
S1 | 城市道路用地 | 45.10 | 16.40 | |||
S2 |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 3.71 | 1.35 | |||
S4 | 交通场站用地 | 1.56 | 0.57 | |||
S42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1.56 | 0.57 | |||
6 | U | 公用设施用地 | 0.01 | 0.01 | ||
U2 | 环境设施用地 | 0.01 | 0.01 | |||
U22 | 环卫用地 | 0.01 | 0.01 | |||
7 | G | 绿地与广场用地 | 30.94 | 11.25 | ||
G1 | 公园绿地 | 26.28 | 9.55 | |||
G2 | 防护绿地 | 4.09 | 1.49 | |||
G3 | 广场用地 | 0.57 | 0.21 | |||
总计 | 总城市建设用地 | 275.08 | 100.00 | |||
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规划
(1)、行政办公用地与设施规划
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共4处,用地面积为0.81公顷。
(2)、教育科研用地规划
规划区教育用地为中小学用地,总面积为13.10公顷,包含高中1所(株洲市十八中学)、初中2所(株洲市十九中学、景炎学校)、小学3所(601英文小学、红旗路小学、601中英文小学分校)。
(3)、体育用地规划
规划区体育场馆用地4处,用地面积为5.06公顷,设有体育活动中心、体育活动室、居民健身场地等。
(4)、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规划区社区医院1处,用地面积2.04公顷。
(5)、社会福利用地规划
规划区社会福利用地面积为1.70公顷。
6.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绿地系统由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及广场用地组成,面积约30.94公顷。
公园绿地由月牙山公园、青少年公园及其他街头绿地组成,用地面积约26.28公顷;
防护绿地主要为铁路周边以及加油站周边的防护绿地,用地面积约4.09公顷;
规划区共设置广场用地2处,总用地面积为0.57公顷。

绿地系统规划图
7.景观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景观风貌形成“一环、一厅、两园、三区、多节点“的布局结构。
“一环”:指围绕硬质合金厂形成的生态绿环。
“一厅”:指集休闲、社交、娱乐、康体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客厅。
“两园”:指月牙山公园、青少年公园两个生态公园。
“三区”:指产业发展风貌区、综合居住风貌区、居住商贸风貌区。
“多节点”:指规划区内结合居住组团设立的多个以街头绿地、公园为主的生态景观节点。
8.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1)、对外交通联系
(1)对外道路衔接
规划区位于株洲市荷塘区,红旗北路、新华西路、新塘路、铁东路等主干道路是规划区对接株洲市各个重要城市功能片区的城市骨架路网的一部分。
(2)区域轨道交通
长株潭城际铁路、京广铁路贯穿规划区,两条线路均设站于株洲市火车站,规划区通过铁东路与站点快速连接。
2)、道路网布局
规划区道路主干网结构为“四主八次”。
四主:以新华西路、红旗北路、铁东路、新塘路为主干路。
八次:以钻石路、公园路、茨菇塘路、文化路、大坪路、白云路、JC28路、JC30路为次干路。

道路系统规划图
株洲市601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荷塘区旧城片区03单元控规调整)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