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轨道交通城片区C、D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方案
时间:2019-08-08
该修改方案于2019年7月26日通过了2019年第三次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 石峰区轨道交通城片区C、D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9月6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箱:
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8689204,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李 伟 联系电话:0731-28685925
1. 区位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石峰区轨道交通城片区C地块及D地块。地块位于石峰区田心大道和中车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和西南角,地块总用地规模约为141.85亩,净用地约112.5亩,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2020中心城区范围内。

2. 修改理由
(1)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2)提高住宅小区居住品质,增加绿化和公共活动空间。
容积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建筑高度,意味着留出更多的空间。
(3)美化城市形象
更高的建筑高度,可以提升城市天际线高度,同时布置更灵活,可以设计
出高低错落有致的建筑群落,丰富城市天际线。
3.修改内容
本次调整仅涉及用地指标的修改。
将居住用地容积率由原来的2.8调整为2.9并配建5%的商业,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4.修改论证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地块修改后单元内人口略有减少,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没有影响。
(2)没有对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修改后对市政设施无影响。
(3) 修改后,公园绿地面积、基地交通组织、出入口设置及停车位配置均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结论:本次修改不涉及总规强制性内容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规范、技术规定要求,修改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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