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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区栗雨片区05单元08街坊部分地块(T02050801)及新马工业园片区04单元B-15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时间:2019-05-24

公示说明


        《天元区栗雨片区05单元08街坊部分地块(T02050801)及新马工业园片区04单元B-15地块控规修改》涉及两个范围地块规划修改方案于2019年5月9日通过2019年第二次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原株洲市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19年5月24日至2019年6月22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箱: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2668828,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技术管理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刘 志 琳  联系电话:0731-22668826

       玉 智 华  联系电话:0731-22872420

一、项目背景及缘由

根据发展需求,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2处控规用地修改申请, 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供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范围一:位于栗雨片区05单元08街坊内。

    范围二:位于新马工业园片区04单元内。

二、范围一:株洲市天元区栗雨片区05单元08街坊部分地块(T02050801)控规修改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栗雨片区05单元08街坊内,规划42路以东、规划43路以西、黑龙江路以南、泰山西路以北,面积为14.40公顷。拟修改范围外北侧为经世龙城住宅区;南侧为株洲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株洲市盛强实业有限公司和株洲旭阳机电科技生产基地;西侧为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硬质合金园;东侧为株洲合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和亿通科技园。

2.  修改理由

湖南汇加公司用地范围内部分厂房及办公楼闲置多年,为进一步盘活利用该用地;响应国家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号召,积极引入外资和国外优质医疗资源,引进以加拿大家庭医生为轴心的先进诊疗系统,创建以社区门诊家庭医生为基础的分层诊疗系统等,进一步满足天元区人民群众医疗需求,拟申请将湖南汇加公司现有用地范围内部分一类工业用地修改为医院用地,建设株洲汇加肿瘤专科医院,推动区域医疗卫生实业的发展。

3. 修改内容

    本次控规修改的主要内容为用地性质和相关控制指标:

(1)用地性质

    本次拟将T02050801地块(工业用地)划分为T02050801、 T02050802两个地块。T02050801地块用地性质由一类工业用地(M1)修改为医院用地(A51); T02050802地块用地性质仍为一类工业用地(M1)。

(2)相关控制指标

    T02050801地块:净用地面积为26056.57平方米,指标为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


 4 .修改论证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拟调整地块所在片区人口未发生变化,对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无影响,增加了区域医疗设施,完善株洲医疗体系。

(2)该修改不涉及道路调整,范围内的原控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3)修改后,建设容量增大,给排水设施需求有小幅增加、电力设施需求有小幅下降,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增容要求。

    结论: 规划修改后,对周边环境是否会产生负面影响,需环保部门组织专题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后方可实施项目审批。

5、拟修改方案

范围一现版规划


范围一拟修改方案


三、范围二: 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片区04单元B-15地块控规修改

1、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片区04单元内,大石桥环路以西、株洲大道北辅道以北、万溪路以南、万富路以东地块(B-15地块),拟修改面积为19.86公顷。拟修改范围内主要现状为林地及闲置地,范围外西侧200米处为仙岭安置小区,其余周边均为林地及闲置地。

2、修改理由

根据园区发展需求,拟将新马工业园沿株洲大道部分规划商业用地(B-15地块)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工业地产),便于项目尽快审批落地,稳步推进新马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3、 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

        本次拟将B-15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地块编码分别为B-15-1和B-15-2。B-15-1地块由商业用地(B1)修改为防护绿地(G2)、B-15-2地块由商业用地(B1)修改为一类工业用地(M1)(工业地产)。

(2)相关控制指标      

        B-15-1地块:净用地面积1928.67 ㎡;指标为绿地率≥90%;   

        B-15-2地块:净用地面积23621.57 ㎡;指标为容积率0.8-2.0(工业地产),建筑密度≤ 35%,绿地率≥20% ;

        B-14-1地块:指标为绿地率≥90%;

        B-14-2地块:根据《株洲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对原规划指标进行修正,指标由容积率0.6-1.0修改为容积率0.8-2.0,建筑密度由≥35%修改为35-45%,绿地率由10-20%修改为10-15%。

4、修改论证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拟调整地块所在片区人口未发生变化,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无影响,能满足要求。

(2)该修改不涉及道路调整,范围内的原控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3)修改后,建设容量减小,给排水、电力设施需求有小幅下降,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要求。

        结论:本次修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修改可行。

5、拟修改方案

范围二现版规划


范围二拟修改方案

《天元区栗雨片区05单元08街坊部分地块(T02050801)及新马工业园片区04单元B-15地块控规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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