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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6—2040年)方案

  时间:2017-04-26

公示说明

 

    《株洲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6-2030)》于20161111日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1746日通过株洲市规委会执行委员会审议。

    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告(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网站或前往株洲市规划展览馆一楼展厅查看),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告时间为30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请发送电子邮件至株洲市规划局意见箱:  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2668828 ,请注明“规划公告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规划局技术管理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告意见”。 

    4、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0731-22668826玉智华 联系电话:0731-22872421



株洲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16—2040年)方案公示

    1、规划目的

   为了完善株洲市消防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预防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提高消防队伍紧急处置各种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综合能力, 特编制此规划。

    2、规划目标

    近期目标:完善消防布局及设施,建立与株洲市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城市消防水平。完善消防管理监督制度,提高株洲市防灾、救援能力,为城镇化发展提供生活安全保障。

远期目标:建成现代化、多功能、快速反应的城市消防和综合防灾、抗灾体系,达到国内同等城市先进水平。

   3、规划原则

  (1)防消相结合原则。遵循和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从实际出发原则。立足于株洲市的实际情况,规划设计满足城市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规划方案。

  (3)消防社会化原则。强化消防监督管理的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和动员全社会参与消防规划和建设,做到消防工作的社会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4)综合和可操作性原则。和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突出重点,解决难点,为城市消防留有弹性发展空间。

 


    4、规划范围

株洲市行政管辖范围,包含天元区、石峰区、芦淞区、荷塘区及云龙示范区、总面积约为864平方公里。

   5、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包括防火防灾体系、灭火救援体系和消防保障体系三大内容。其中防火防灾体系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三合一”及城中村场所、高层建筑与地下空间、物资和人员集散中心、城市文物保护单位、近郊乡镇以及森林防火等;灭火救援体系包括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院前医疗急救等;消防保障体系包括消防给水规划、消防通信规划、消防供电规划、消防通道规划、危险品运输路线等内容。


    5.1 防火防灾体系

    5.1.1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

   (1)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转运搬迁至城市危险品码头。

    (2)对现有影响城市消防安全的提出迁移、改造计划或明确安全控制要求。

    (3)至规划期末,中心城区生产性的易燃易爆企业应全部搬出。

    5.1.2 “三合一”及城中村场所

   (1)规划建议搬离“三合一”场所内加工厂。

    (2)理顺内部道路交通网,构建交通微循环。

    (3)清理占道停车,建立立体停车库,解决乱停乱放问题。

   (4)拆除握手楼等违章建筑,增加建筑间距,满足消防间距要求。

    (5)加强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宣传。

    5.1.3 高层建筑与地下空间

    (1)推进中心城区有序停车工程,保证消防通道的通畅。

   (2)加大公共绿地和疏散空间的控制,保障疏散安全。

    (3)合理控制绿化的宽度和高度,防止与登高消防作业相冲突。

    (4)采用半永久性路障,保证消防通道。

   (5)清理私下占用地下空间经营,加强消防保障。

    5.1.4 物资和人员集散中心

    (1)加大公共空间控制,保障人员疏散安全,火车站前公共空间标准为不小于5m2/人。

    (2)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实时掌握现场信息,提高管理水平与现场灭火能力。

   (3)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5.1.5 城市文物保护单位

    (1)可移动文物:设置安全疏散通道和防火通道;完善场馆内消防设施,如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装置等;建立远程监控系统,提高场馆管理水平与现场灭火能力。

   (2)不可移动文物:完善消防站布局;设置消防水池或消防栓,满足消防用水;严格控制其保护范围和控制建设地带,禁止堆放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与古建筑保护区毗连的其他房屋,应有防火分隔墙和开辟防火通道。

    5.1.6 近郊乡镇

    组建乡镇专职消防队;加强快速通道的建设,延伸市区消防队覆盖范围;离水源较远的乡镇应配备消防水池或消防水源,满足消防用水;积极宣传消防相关知识,提高村民防火防灾意识。

    5.1.7 森林防火

 (1)市区内:加强消防巡逻和管理。

  (2)市区外:挖置壕沟、设置防火隔离带;修筑山塘、水库、沟渠等,建设消防备用水源;在主要高地设置瞭望塔;强化森林管理,加强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5.2 灭火救援体系

    5.2.1 公安消防站

   规划共设置消防站63处,包括陆上消防站、水上消防站和航空消防站。

 

 






  1)陆上消防站

    规划陆上消防站共61处,包括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微型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2处:1处位于芦淞区太子路与南环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26

公顷;1处位于天元区新马北路与万业路交叉口,占地面积0.89公顷。

一级普通消防站35处(规划保留4处,新建31处),二级普通消防站13处(规划保留3处,新建10处)。

微型消防站结合地块开发,规划共设置11处,如江南商城、铁路学校等微型消防站。

  (2)水上消防站

规划设置1座水上消防站,位于清水塘片区,占地面积为0.36公顷。

  (3)航空消防站

规划设置1座航空消防站,位于航空新城片区,占地面积为0.54公顷。

  (4)消防指挥中心、战勤保障站

规划保留现状消防指挥中心1处、现状战勤保障站1处,规划结合现状消防指挥中心设置消防培训基地1处,均位于芦淞区太子路与南环路交汇处。

陆上消防站规划一览表

所属区域

位置

消防站地块编码

消防站等级

消防站面积(m2

消防车辆品种

配备标准

消防责任分区(平方公里)

备注

天元区

河西中心片区(T01)

T0101

一级消防站

6842.5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或者照明消防车

9.44

规划

T0102

一级消防站

6457.0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或者照明消防车

10.77

现状

T0103

一级消防站

6952.7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7.35

规划

栗雨片区(T02)

T0201

二级消防站

9249.0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7.38

现状

T0202

一级消防站

3920.0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4.80

规划

T0203

一级消防站

4500.7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10.83

规划

T0204

一级消防站

4662.3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63

规划

武广片区(T03)

T0301

一级消防站

5319.4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73

规划

新马工业园片区(T04)

T0401

特勤消防站

8947.4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或防化洗消消防车、

11.05

规划

T0402

二级消防站

3805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5.81

规划

湘江新城片区(T05)

T0501

一级消防站

3999.5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15.20

规划

T0502

一级消防站

4098.7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12.77

规划

T0503

二级消防站

2367.2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11.51

规划

五云峰片区(T06)

T0601

二级消防站

3423.1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

22.41

规划

雷打石片区(T07)

T0701

一级消防站

10580.4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泵浦消防车

80.68

规划

三门片区(T08)

T0801

一级消防站

6099.2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泵浦消防车

92.31

规划

芦淞区

河东中心片区(L01)

L0101

二级消防站

2116.2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或者照明消防车、泵浦消防车

4.76

现状

L0102

一级消防站

6292.4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或者照明消防车、泵浦消防车

7.44

现状

建宁片区(L02)

L0201

一级消防站

4570.8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泵浦消防车

5.22

规划

服饰新城片区(L03)

L0301

一级消防站

15450.0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22.47

规划

L0302

二级消防站

2660.3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24.56

规划

董家塅片区(L04)

L0401

一级消防站

3895.5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83

规划

L0402

一级消防站

4520.2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3.81

规划

航空新城片区(L05)

L0501

二级消防站

2954.6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91

规划

L0502

一级消防站

4762.8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泵浦消防车

6.80

规划

枫溪生态城片区(L06)

L0601

消防支队(消防指挥中心)

51984.6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或防化洗消消防车、供气消防车、器材消防侧、供液消防车、装备抢修车、饮食保障车、加油车、运兵车、通信指挥消防车

16.50

现状

特勤消防站

战勤保障站

L0602

一级消防站

4872.2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或者照明消防车

11.40

规划

京姚片区(L08)

L0801

二级消防站

2528.8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泵浦消防车

71.62

规划

L0802

二级消防站

2643.7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泵浦消防车

27.32

规划

荷塘区

荷塘旧城片区(H01)

H0101

一级消防站

5024.5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或者照明消防车

6.99

规划

桂花片区(H03)

H0301

一级消防站

4309.3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泵浦消防车

8.23

规划

商贸城片区(H04)

H0401

一级消防站

10500.1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8.36

现状

金山新城片区(H05)

H0501

一级消防站

5828.0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25.00

规划

H0502

一级消防站

4127.9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9.84

规划

H0503

二级消防站

3324.4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33.26

规划

H0504

一级消防站

8790.8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或防化洗消消防车、

9.26

规划

H0505

二级消防站

3221.0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53

规划

仙明片区(H06)

H0601

一级消防站

4746.3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泵浦消防车

29.39

规划

石峰区

轨道科技城片区(S01)

S0101

一级消防站

4800.0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

9.73

规划

S0102

一级消防站

4931.2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

8.60

规划

九郎山片区(S02)

S0201

一级消防站

6041.5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消防摩托车

33.39

规划

清水塘片区(S03)

S0301

二级消防站

2670.0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10.29

规划

S0302

一级消防站

4180.2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或防化洗消消防车、

12.45

规划

S0303

一级消防站

4410.0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排烟消防车或者照明消防车、泵浦消防车

10.50

现状

云龙示范区

职教城片区(Y01)

Y0101

一级消防站

5308.1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04

规划

Y0102

一级消防站

7218.9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04

规划

Y0103

一级消防站

4593.2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14.10

规划

云龙片区(Y02)

Y0201

一级消防站

4258.5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7.85

规划

Y0202

一级消防站

4800.0

水灌或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6.63

规划

Y0203

二级消防站

9414.5

水罐或者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50.84

现状

    5.2.2 专职消防队

    (1)企业、政府专职消防队:对株洲市政府机关团体、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安消防队五分钟不能到达的大型专用仓库、储油或储气基地,重大危险源单位等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在大型商场、医院、体育馆等活动密集场所(河东中心城区、河西中心城区、红旗商圈等)应组建义务消防队,在村庄可组建义务消防队。

   5.2.3 院前医疗急救

    规划依托株洲市中心医院急救指挥中心,完善其设施,使其与省级急救中心并网联动。

    规划在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以及云龙示范区的综合性医院设置急救分中心。

规划在急救中心周边、急救分中心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若干个急救站点。

    5.3 消防保障体系

   5.3.1 消防给水规划

    加强消防栓的建设与管理;规划新增8处给水加压泵站,满足城区消防用水;规划新增7处消防取水码头(沿湘江3处,万丰港1处,升龙湖1处,枫溪港1处,金山新城1处);完善给水管网;乡镇增加消防水池,满足消防用水。

    5.3.2 消防通信规划

建立远程监控系统;建立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通信网络;扩充 119 报警话报警线路容量;升级改造指挥调度网络宽带;建立指挥中心到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之间的火警报警专线(各1条);实现手机报警电话定位。

   5.3.3 消防供电规划

  (1)严格按国家规范来控制电力架空线路和变电站与各种建筑物以及加油加气站、油库、液化石油气储罐、天然气门站、天燃气储配站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间距。

  (2)整治改造老城区供电设施陈旧、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

   5.3.4 消防通道规划

    确定三级消防通道,一类消防通道(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二类消防通道(主干道和次干道)、三类消防通道(支路及小区级、组团级道路)。

重点保障一类消防通道的畅通;加强二类消防通道的建设;完善三类消防通道,打造消防通道系统 “微循环”。

   5.3.5 危险品运输路线

    以京港澳高速公路、长株高速、沪昆高速等高速公路,主要担负危险品绕城运输。

以环线、株洲大道、时代大道等城市骨架道路,为市区内危险品运输线路,主要担负油品、燃气等城市居民生活、生产的必需品运输。

对城市主次干道要求定时定路线允许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

    6、近期建设规划

    6.1 近期建设目标

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历史欠账,同期实现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信和消防通道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建立基本覆盖全市的消防安全体系。

   6.2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体系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及位置

防火救灾体系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

对奔龙山(湘江河东段)棚户区、株洲铁路地区棚户区、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棚户区、龙泉城中村改造、兴湖城中村、竹山城中村、月塘城中村进行改造

灭火救援体系

消防站建设(6个)

武广新城消防站、职教城消防站、白关镇消防站、清水塘消防站、荷塘旧城消防站、轨道城消防站

完善现有消防装备

完善升级消防装备

微型消防站建设(4个)

江南商城微型消防站、铁路学校微型消防站、龙泉微型消防站、火车站东广场

消防保障体系

 

完善消火栓建设(1109个)

沿滨江路、黄河路、株洲大道、株醴路、湘大路、株董路、响田路、清水路、沿江路、荷塘大道、云龙大道、迎宾路、云水路等道路完善消防栓建设

取水码头建设(3个)

清水塘取水码头、枫溪取水码头建设、金山取水码头建设

加压泵站建设(8个)

新塘路加压站、枫溪加压站、武广加压站、金山加压站、新马加压站、服饰大道加压站、航空城加压站、云龙加压站

给水管网完善

完善周边乡镇给水管网

消防通信

建立城市远程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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